
关于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
2018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蓟州区、宝坻区、武清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水务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市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并报送工程方案。请你们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天津市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年),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和标准(附后),合理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并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2018年度工程方案。建设任务要充分考虑林业、水利之间的衔接和配合,确保实现综合治理的目标。请将本区工程方案于11月30日前联合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和市水务局。
二、编制作业设计。待我委批复工程方案后,请区水务局着手准备编制水务作业设计,区林业局着手准备编制林业作业设计。待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我市投资规模后,区水务局将水务作业设计上报市水务局审批,区林业局将林业作业设计上报市林业局审批,批复文件及作业设计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和建设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
2017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和建设内容
1.封山(沙)育林育草:100元/亩,中央基本建设全额投资;
2.人工造林:乔木林650元/亩,其中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补助500元/亩;灌木林400元/亩,其中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补助240元/亩;
3.小流域综合治理:40万元/平方公里,其中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补助32万元/平方公里;
4.水源工程:5万元/处,其中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补助3万元/处;
5.节水灌溉:5万元/处,其中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补助3万元/处;
6.按照《天津市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年),2018年度蓟州区需完成封山育林4万亩,水源工程120处,节水灌溉工程130处,小流域治理4平方公里。宝坻区需完成乔木林造林8500亩,水源工程60处,节水灌溉工程90处。武清区需完成造林15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