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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鼎利津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西兴园小区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2013]54号)规定,你公司在东丽区华明街弘轩东道与文会路交口东南侧承建的西兴园为限价商品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销售住宅建筑面积91869.76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1199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12949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1号楼
11990
2号楼
3号楼
4号楼
5号楼
6号楼
7号楼
8号楼
9号楼
10号楼
11号楼
12号楼
13号楼
14号楼
15号楼
16号楼
17号楼
18号楼
19号楼
20号楼
21号楼
22号楼
23号楼
总体均价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市发展改革委 市建委 市国土房管局
2018年5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