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有关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建委:
为积极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部署,有效提升我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主动采取合理措施,协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全面提升各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积极创建气候适应型城市(区)。
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高迎春;电话:23142207
市建委 联系人:顾叶飞;电话:28468622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气候〔2016〕245号)
市发展改革委 市建委
201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