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认真组织好新《办法》的贯彻和执行, 及时掌握执行情况。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市发展改革委 市国土房管局
2015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