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件 |
津发改价综〔2016〕490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
规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委、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公安、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中央驻津医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文件精神,现将规范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自2016年7月1日起,不再单独核定医院病房床位价格,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归并现行普通住院病房床位价格
双人间50元/床日,3-4人间40元/床日,4人以上间30元/床日。现行价格低于规定标准的可调整到相应标准,高于的暂不做调整。
二、统一新建普通住院病房床位价格
7月1日以后新落成医院病房:
二级医院:双人间65元/床日,3-4人间50元/床日,4人以上间30元/床日。
三级医院:双人间75元/床日,3-4人间60元/床日,4人以上间30元/床日。
三、母婴同室产妇床位按上述相应病房床位价格收取,母婴同室病房中新生儿(婴儿)床位价格10元/床日。
四、重症监护病房床位价格
重症监护病房(指经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的专用重症监护病房,如ICU、CCU、RCU、NICU、EICU等):二级医院60元/床日,三级医院80元/床日。层流洁净重症监护病房:二级医院80元/床日,三级医院100元/床日。
五、层流净化病房床位价格
千级层流净化病房260元/床日,百级层流净化病房300元/床日。
六、特殊防护病房床位价格
将核素内照射治疗病房、血液病隔离病房、烧伤隔离病房、万级层流净化病房等归并为特殊防护病房,床位价格100元/床日。以上病房要符合国家或我市规范的内涵标准。
七、以上床位价格均含医疗废物处置费2.5元/床日。本着自愿使用原则,医院提供陪床设施,可收取陪床床位费10元/床日。
八、安定、安宁、安康医院,以及天津新生医院住院病房床位价格暂不做调整,按现行价格执行。
九、放开特需住院病房、普通住院病房单人间床位价格,由医院自主制定。
病房床位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各医院应严格按照病房类别和床位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制定本医院的具体价格。
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