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发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质增效百项
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提质增效提升供给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198号)要求,为提升综合交通质量和效率、增强交通供给服务能力、促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总体成本,按照市政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了《天津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质增效百项示范项目》,现印发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快推进。
一、协调组织推进
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质增效百项示范项目涉及多方面,系统性强,要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定期进行工作调度,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细化分解方案
牵头推动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三、创新体制机制
要加强政策支持,做好项目建设资金配套;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进一步简化项目前期手续,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创造良好环境。
对于纳入天津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质增效百项示范项目,各建设单位于每季度末填写进展情况表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乔百合,23142143,23142107(传真)邮箱:jichuchu@yeah.net
市交通运输委,赵 杨,24539294,24539297(传真)
邮箱:tjsjtyswyh@163.com
附件:1.天津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质增效百项示范项目
2.天津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质增效百项示范项目进
展情况表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运输委
2017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