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价综〔2014〕123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颞下颌
关节腔灌洗治疗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卫生计生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有关规定,经研究,对颞下颌关节腔灌洗治疗等18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其中:第13-18项试行两年。以上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颞下颌关节腔灌洗治疗等18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201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举报中心、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办公室、市价格认证办公室。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