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高技〔2016〕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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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对空客天津A330宽体客机完成及交付中心
项目核准的批复的通知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
空客天津A330宽体客机完成及交付中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空客天津A330宽体客机完成及交付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高技〔2016〕403号)予以转发。请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实施建成。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空客天津A330宽体客机完成及
交付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高技〔2016〕403号)
2016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滨海新区政府、东丽区政府、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空客天津总装公司。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