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9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所属区域内有关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按照《通知》精神,此次项目申报主要是指综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行业提供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类项目。一是项目建设要面向本行业或本领域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为行业领域提供公共服务;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有效支撑“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二是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实施的具有明确市场需求的互联网应用基础平台项目;优先支持为某一行业或跨部门、跨区域提供互联网公共服务的项目。项目申报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4月22日(周五)前将项目申报文件、汇总表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版刻盘)报送我委,并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同时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国家重大项目库网站(网址为http://kpp.ndrc.gov.cn),按要求填报项目有关情况并提交市发改委高技术处。我委对项目进行初审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23142167
电子邮箱:fgwgjsc@163.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907号)
201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