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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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57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价检〔2018〕453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

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市监价监〔2018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统一部署,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管辖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对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由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负责查处。检查以同级检查为主、下查一级为辅的方式开展。重点查处2017年以来的价格违法行为(重大连续性的乱收费行为可向前追溯)。

二、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并针对本地区的突出问题制定检查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检查。主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和帮助,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准备阶段(725日前完成)。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检查涉及的行业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不得作为收费依据。对检查人员应集中培训,并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界限,统一执法尺度。

    (二)检查实施阶段(1030日前完成)。为集中力量、突出效果,我市7月下旬至8月下旬重点检查交通领域,8月下旬至10月中旬重点检查商业银行。同时,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在完成本市部署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部门、行业进行检查。

  (三)整改规范阶段(111日前完成)。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案件处理及整改规范工作。要督促相关部门废止、修订与违规收费有关的文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和工作流程,建立规范涉企收费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源头治理。

  (四)梳理总结阶段(1130日前完成)。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总结检查经验、成效及不足,梳理存在的主要违规收费问题,剖析难点、研判形势,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汇总各被查单位收费检查情况,形成被查单位收费检查档案

三、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严肃检查纪律,强化检查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自觉贯彻执行国家及我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四、按时报送总结。检查期间,各区要及时与市价监局沟通,发现重要情况立即上报,并于20181116日前将工作总结、收费检查档案、检查情况统计表以及1-3个典型案例通过邮箱方式报送我局。

    联系人:张菡、刘斐然   

    联系电话:232886332328863623288677(传真)

    电子邮箱:tjwjj12345@126.com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苏州道35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

知(国市监价监〔201856号)

2.收费检查档案报送格式

3.____2018年涉企收费检查统计表

4.____2018年涉企收费检查规范情况统计表

 

 

 

 

20187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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