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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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1号发电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76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价管〔2012〕1083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津发改价管〔2012〕1083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渤化永利热电

有限公司1号发电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

的通知

 

市电力公司、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

渤化永利热电公司《关于天津渤化永利热电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脱硫电价的报告》收悉。鉴于该公司1号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已投入运行,并于2012年8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合格(津环保许可验[2012]97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该公司1号发电机组执行本市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4118元。

渤化永利热电公司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将扣减直至取消其脱硫电价。

 

 

 

2012年9月29日

 

 

 

  

抄送:市经信委、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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