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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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服务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76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价综〔2020〕319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国家正在推进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为保障改革平稳落地,现就我市辖区内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服务价格通知如下:

一、保持改革过渡期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服务价格总体平稳。已投产运营的各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暂按不高于现行与接收站使用方签订的气化加工费执行。过渡期间新投产运营的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按不高于已投产接收站的气化服务价格执行。各接收站具体价格执行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综合管理处)。

二、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正式运营一段时间并符合定价条件后,政府主管部门将根据情况对价格进行调整。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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