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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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3、#4机组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78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价管〔2018〕576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发改价管〔2018〕576号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3、#4机组已经正式并网运行。根据国家电价政策,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3、#4机组上网电价,自正式并网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我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执行,即每千瓦时0.3655元。

  二、自2018年8月9日起,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3、#4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5分。

  三、天津国投津能发电公司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稳定在线监测系统。对经市环保、市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污染物排放超标时段加价收入,按照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有关规定予以罚没或扣除。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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