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优化中心城区产业定位促进繁荣发展
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区资源优势,推动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我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订了《关于编制<优化中心城区产业定位促进繁荣发展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2018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编制《优化中心城区产业定位
促进繁荣发展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
按照市主要领导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区资源优势,深挖新增长点,壮大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打造产业集聚、特色突出、功能完善、辐射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拟研究制订《关于优化中心城区产业定位促进繁荣发展指导意见》(2018-2020年)。为此,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工作成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培育壮大新增长点为举措,以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为方向,坚持特色突出、创新驱动、项目支撑、集聚发展,培育高端产业,指导精准招商,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发展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成果
形成《关于优化中心城区产业定位促进繁荣发展指导意见》(2018-2020年)、各区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总部经济、楼宇经济2个配套政策。
二、工作机制
成立中心城区产业发展研究工作组,在市领导带领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六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建委、市金融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合作交流办、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建立协调推动机制,共同研究中心城区发展定位,加大政策扶持和推动力度。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编制中心城区产业定位指导意见
重点任务:起草编制《关于优化中心城区产业定位促进繁荣发展指导意见》(2018-2020年),明确各区发展定位和目标,优化空间布局,提出促进中心城区发展的政策举措,依托大数据系统,引导高端服务业向中心城区集聚。
责任分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编制各区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重点任务:各区起草编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摸清各行业发展现状和问题,明确2020年发展目标、主导产业、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载体和政策举措。
责任分工:各区人民政府分别牵头负责。
(三)编制配套政策
重点任务:研究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
责任分工: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分别牵头负责。
四、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深入调研(现在-5月底)
在意见编制过程中,开展座谈、广泛调研,深入分析各区产业基础、发展优势、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挑战,学习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政策举措,及时吸收、采纳到意见中。
(二)形成《指导意见》和配套文件的初稿(4月30日)
起草形成《关于优化中心城区产业定位促进繁荣发展指导意见》(2018-2020年)、6个区《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天津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天津市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初稿。
(三)修改《指导意见》和配套文件(5月1日-5月10日)
结合调研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指导意见》、各区行动计划和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指导意见》和各区行动计划的衔接。
(四)研讨论证和征求意见(5月11日-5月25日)
组织召开各领域专家论证会,研究论证《指导意见》提出的功能定位、重点任务、配套政策。广泛征求各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
(五)上报市领导(5月底)
将《指导意见》和各区三年行动计划、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相关配套文件上报市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经济“新常态”下,加快推动中心城区繁荣发展,是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也是整合中心城区资源优势、统筹各区协调发展的关键之举。各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领导的批示和要求,认真做好《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的编制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安排与协调推进《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的编制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进行组织推动。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数据交换、材料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高质量完成。
(三)注重政策衔接。《指导意见》的编制工作,要加强与各区行动计划的有机衔接,确保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载体支撑等方面统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