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发改基础〔2016〕2795号),加快推进我市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促进能源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能源革命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推进能源革命,有利于促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突发事件;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科技、能源、经济紧密结合。推动能源革命,对于我市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我国能源发展形势。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经济总量将持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能源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进步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作用更加显著,我国能源发展将进入从总量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的新阶段。一是我国能源消费将持续增长。一方面,人均能源消费水平将不断提高,刚性需求将长期存在;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消费进入中低速增长期。二是绿色低碳成为能源发展主旋律。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推进,要求能源与环境绿色和谐发展,同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要求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总量,优化能源结构。三是能源体制不断健全完善。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能源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将基本形成,能源发展水平与人民生活质量同步提高,将推动能源发展走上快车道。四是能源国际合作水平持续提高。随着我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开放性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我国在国际能源市场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将不断增强,在国际能源合作和治理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一是能源消费由高速增长进入中低速增长期。新常态下,能源发展已步入消费总量减速换挡期,拉动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正在从高耗能产业向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生活用能转变。同时,能源需求增速减缓,火电、炼油等传统行业面临产能过剩的压力。既要科学把握能源发展新趋势,引导全社会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又要充分考虑全市GDP年均增速的实际情况,满足刚性需求,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与能源结构调整进入攻坚期。为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市采取了一系列工程和管理措施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仍是建设美丽天津的首要任务。如何遵循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替代化石能源的“双重替代”规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统筹能源消费刚性增长与生态环境容量下降矛盾,切实减轻燃煤污染,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是区域发展战略为能源合作开放提供新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五大国家战略迭加,机遇千载难逢。抓住这些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能源市场,统筹国内、市内能源资源,在更高层次上提升能源开放水平,为保障能源供应拓展了更广阔空间。同时,倒逼我市加快提高自身能源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以应对日益提高的对外依存度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可控风险。
四是能源体制改革促进有效竞争的市场机制加快形成。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实施能源供给侧改革,尽管我市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不适应问题。落实国家改革精神将对我市能源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能源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立足安全,筑牢底线。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将能源安全理念体现在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统筹区内区外两个大局,积极应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和发展新趋势,加大外来清洁能源输入,建设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进口基地,增强多元化能源保障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解放思想,打破常规,着眼未来设立积极的能源革命目标。创新能源发展理念,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以推进能源消费和供给革命为核心任务,将技术创新作为驱动力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释放发展活力。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原能源商品属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能源行业发展规律,突出市场主体推进能源革命的主力军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造服务型政府,精准科学调控,维护市场秩序,推进能源治理科学化。
统揽全局,协调推进。深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树立“京津冀一盘棋”的思想,打破市场壁垒,推动要素自由流动,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的能源融合发展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坚持长远战略目标不动摇,主动作为、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着力解决现实问题,补齐发展短板。
以保障安全为出发点。推动能源供应多元化,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形成煤、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
以节约优先为方针。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改变粗放型能源消费方式,科学管控劣质低效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双优化,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坚持能源绿色消费,切实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保障生态安全。推动能源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
以主动创新为动力。加快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步伐,突破能源领域新技术。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为能源转型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到2020年,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化,实现能源消费从敞口式转变为科学管理,实施政策导向与约束并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300万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长控制在2.4%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45%以下;清洁能源消费大幅增加,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至15%以上,非化石能源比重超过4%;外受电比重提高到1/3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比重提高到10%。电力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左右;高压燃气管网的输配能力达到200亿立方米,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达到10天。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20.5%;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工业产品能源效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主要能源生产领域的用水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1-2030年,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利用大幅增长,高碳化石能源利用大幅减少。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1000万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速下降到2%左右,煤炭消费总量保持零增长,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5%以下,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靠清洁能源满足,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0%左右。二氧化碳排放2025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现价)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主要工业产品能源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现代能源市场体制更加成熟完善;初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展望2050年,能源消费总量基本稳定,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20%,建成能源文明消费型社会;能效水平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建成现代能源体系。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全面提升城乡优质用能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把能源消费总量、强度目标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约束性指标,推动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完善目标分解机制,建立严格的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国家下达的“双控”目标分解至各区。制定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计划,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和消费统计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减少不合理消费。
切实削减煤炭消费。全面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津政发〔2015〕23号)和《天津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和清洁能源替代实施调整方案(2015-2017年)》(美丽天津一号工程〔2015〕8号),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加快淘汰落后小火电,推动公用电站燃煤机组实施改燃或关停,将煤炭削减目标纳入全市经济工作目标。推动工业燃煤设施(含自备燃煤机组和炼化企业)和燃煤供热锅炉改燃或关停,对未纳入削煤任务的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清洁化改造。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厅〔2017〕20号)和市人民政府《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发〔2017〕14号)要求,到2017年底,中心城区全部、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35蒸吨及以下、其他地区10蒸吨及以下的全部工业燃煤锅炉和燃煤供热锅炉实现“清零”。到2020年,淘汰全部35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煤炭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45%以下,电煤比重提高到60%以上。
(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化解高耗能行业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加快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淘汰钢铁、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等落后产能,促进能源消费清洁化。提高产业能效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政策。
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建设产业价值链占据高端、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促进制造业绿色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一批高端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到2020年,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制造业的比重达到7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5%。
重点推动工业领域节能。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提升冶金、电力、化工、石油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园区系统节能,实施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根据园区不同行业、产品、工艺的用能要求,设计能源梯级利用流程,实现能源优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
充分释放建筑领域节能潜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标准,推进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进公共建筑用能限额管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具有改造价值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快供热计量改造,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到2020年,供热计量占集中供热比重达到50%。
促进交通运输节能。提升铁路枢纽地位,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完善路网结构和载体功能,强化不同交通方式衔接,发挥综合运输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推广节能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应用,鼓励港口开展装卸工艺节能改造。到2020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保有量比例提高到50%,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提高到60%,完成码头岸基供电设施配套建设,100%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
实施最严格的减排制度。狠抓污染物减排,在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研究实施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深入开展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污染物协同控制,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严格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分步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严格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和跟踪评价制度,强化源头预防作用和刚性约束。完善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大力推进终端用能清洁化。结合新型城镇化,拓宽电力使用领域,推进电气化和信息化建设。实施终端用能清洁电能替代,大力推进城镇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充分利用电网低谷电容量,在大型公建、园区推广电蓄热供暖技术。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增加电力替代油品的能力。结合国家智慧城市建设,在城市地区推广智能家居技术,带动城市家庭电气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扩大天然气在工业生产、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发展天然气汽车,推进车用LNG、CNG加气站建设。
全面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多元互补,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优先考虑集中供热在城区周边范围内延伸,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宜气则气、宜电则电”,鼓励利用地热、太阳能、生物质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实施分散取暖清洁能源替代。在未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的地区,继续实施散煤清洁化治理。到2020年,除山区外具备条件的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形成城镇取暖集中化、农村取暖多元化、全市取暖清洁化的格局。
围绕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完善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构建煤、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清洁低碳能源供给体系。
(一)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多种途径推动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全面禁止劣质煤散烧,加快燃煤工业锅炉、供热锅炉治理改造,切实降低煤炭分散利用比重,实现集中高效利用。进一步提高煤电机组效率,降低供电煤耗。推广应用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加快对现役煤电机组实施环保改造升级,全市燃煤发电机组和禁燃区外35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全部实现清洁化改造,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排放限值。到2020年,电煤比重达到60%以上,全市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5克标准煤/千瓦时。
(三)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立足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全面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着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根据我市风能资源分布特点,优化发展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鼓励对低风速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分布式小型风电。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支持结合土地资源和环境条件,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光伏和利用低效闲置土地建设地面电站。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有序建设垃圾发电,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地热资源,增加地热供暖面积,实现资源梯级利用。
统筹电、气网设施建设。加快输电通道建设,完善500千伏和220千伏电网结构,打造结构坚强、方式灵活的骨干网架,构建多方向、多通道、多方式受电格局。全面加强配电网建设,优化完善网架结构,提升装备标准化和电网智能化水平,打造城市核心区高可靠性示范区,构建强简有序、供电可靠的智能配电网。到2020年,城市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100%。扎实有序推进农网智能化建设,加快老旧电网改造,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加快油气体制改革创新,推进我市燃气高压管道互联互通,打造燃气高压管道“一张网”。到2020年,基本形成“三横三纵”东西联动、南北支撑、结构完整的供气网络。加大城镇燃气管网和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形成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燃气输配体系。
提升应急储备能力。着眼全市大局,遵循市场规律,紧贴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电、油、煤、气、热等重要战略物资生产、储运和调度,保持稳定性,提升可靠性,确保日常和应急情况下万无一失。有序推进调峰电源建设,提高电网调峰和可再生能源接纳能力。开展热电联产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示范,在电厂热源、调峰锅炉房和重要用户换热站开展蓄热设施建设,提高热源调峰和补充能力,增强热源应急保障。积极发展天然气应急调峰设施,提升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加快推动液化天然气储罐及区域调峰应急储配站的建设,形成上游气源、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储配站等多种方式的调峰模式,到2020年,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达到10天。
(五)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协同发展,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有效对接油气管网、热力管网和其他能源网络,探索建立“源-网-荷-储”协调互动的能源互联网。发展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开展多能互补区域微网示范。引导用户能源消费新观念,实施需求侧管理,推广供需互动用电系统,适应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等各种负荷形式。加强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
加强自主创新,把握能源技术演进趋势,以绿色低碳为主攻方向,普及先进高效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大力发展智慧能源技术,加强科技基础研究,推进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创新,培育能源技术及关联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一)普及先进高效节能技术。以系统节能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将高效节能技术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等领域。推广工业高效用能技术,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完善和推广工业循环利用、系统利用和梯级利用技术,打造高端节能装备、节能产品制造基地。以中低温余热回收利用为重点,推广应用余热发电、余热制冷和蓄热、热能输配等技术。提升蒸汽热力系统能效水平,杜绝蒸汽、凝结水无序排放,积极推广应用高效、长寿命凝结水输水技术装置。加快发展建筑节能技术,推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综合应用、绿色家居、节能建筑材料、装配式建筑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绿色建筑集成技术产学研一体化应用发展模式,建立天津市自主创新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研发和推广交通与互联网融合技术,发展城市智能交通管理技术。
(三)大力发展智慧能源技术。加强新能源并网、微网等智能电网技术开发应用,完善并推广微电网/局域网与大电网相互协调技术、源-网-荷协调智能调控技术,加强特高压、综合能源站、电动汽车等技术的研发应用。研究长寿命、高可靠性、低成本的新型储能技术。加强能源智能传输技术创新,重点研究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智能网络的协同控制等技术。重点研究智能用能终端、智能监测与调控等技术及核心装备。研究多种能源综合优化和集成控制等技术。
(四)加强能源科技基础研究。强化科技创新能力,集合科技创新资源,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智能电网、能源监测系统的发展。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推进京津冀地区国内能源领域的科技合作,建设能源系统创新中心和产学联盟。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领军式能源人才,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创新能源科学管理模式,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好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进能源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落实天津市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完善电力市场建设,促进电网公平开放。稳步推动售电侧改革,培育多元的市场竞争主体,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投资的有效途径。配合国家组建京津冀电力交易平台,鼓励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直接参与电力交易。示范探索分布式发电区域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允许分布式电站向就近区域用户直接售电。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着力建设适应新能源电力接入的智能电网,提高电网主动吸纳新能源的能力。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提高系统运行灵活性。
(二)有序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动油气管网业务独立运营和公平开放,鼓励油气管网及接收、储备设施投资多元化,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合理布局天然气网络和服务设施,鼓励大用户直供。完善全市天然气管理体制,梳理上游、中游(市域高压)及下游市场,争取建立区域性高压“一张网”。
(三)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构建多元竞争、全面开放、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价格体系。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逐步形成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市场形成。稳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科学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妥善处理交叉补贴,保持居民、农业和公益性用电价格相对稳定。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逐步放开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探索季节性差别气价。
重点加强与京津冀周边地区以及资源富集省市的能源领域合作,继续推进外电入津,增加天然气供应,进一步提升我市综合能源保障能力。
(一)加快推进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强化区域协同保障,实现能源一体化发展。统筹三地电网、油气管网等能源设施一体化规划与建设,完善储备应急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提高区域能源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统筹建设电力、燃气、热力、供冷等基础设施,实现供能用能一体化。统筹消纳三地可再生能源电力,积极接纳来自河北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推进京津冀地区国内能源领域的科技合作,建设能源系统创新中心和产学联盟。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领军式能源人才,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二)加大与资源富集省市的能源合作。推动锡盟经天津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两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尽早达产发挥能力,向国家积极争取规划1-2条直流输电通道,进一步提高我市接收外受电能力。主动与山西、内蒙、新疆等能源富集省签订清洁电力供应协议,积极接纳外送电力,到2020年,我市外受电比重达到1/3。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加强能源重大问题的战略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的约束与引导,做好能源规划、年度计划及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并在规划中体现能源革命战略意图。完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提升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约束力,在规划体系中分解落实能源战略任务和目标。建立并完善规划实施跟踪评价和定期评估制度,保障规划有效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制度,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各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理解加快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市级相关部门落实牵头责任,各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力组织,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加强能源政策与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环保、产业等相关政策统筹协调,提高政策综合效力。创新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加强银企合作,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广PPP模式。研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附件:《天津市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施方案(2016-2030)》任务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