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83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价成〔2018〕464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

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津发改规〔20182号),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定价机关(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其他市级定价机关和经授权的区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履行主体责任。

二、本目录中城市公共管网供应的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不含农村村民自建、自营的自来水。

三、本目录中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四、本目录中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指: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服务的项目;医院新开展的、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以及我市统一增补的项目;列入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收费的项目。

五、本目录所列监审项目中,如依法制定定价机制的,从其规定。

六、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津发改价成〔20151038号)同时废止。

 

附件:天津市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201871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序号

监审项目

监审内容

监审形式

1

电力

市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

2

天然气

城市燃气管网配气价格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

3

城市公共管网供应的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价格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或定期监审(间隔周期三年)

污水处理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或定期监审(间隔周期三年)

4

供热

居民生活用集中供热价格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

5

车辆通行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政府还贷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

6

城市客运交通

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

轨道交通票价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或定期监审(间隔周期三年)

7

管道运输

市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定价成本(含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

制定价格前监审

8

教育

公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费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

9

医疗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

10

有线电视

居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

11

景区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定价成本

制定价格前监审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