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三批
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行业协会商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党厅〔2015〕6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按照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市联合工作组关于印发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三批试点方案的通知》(津联组发〔2018〕1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委第三批脱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任务
按照《工作方案》及有关配套文件要求,推动试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实现脱钩。脱钩试点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即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二、工作安排
(一)启动部署(3月31日之前)。
试点行业协会商会逐一制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附件1),填报《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且盖章)报送我委。
(二)实施脱钩(4月1日至6月30日)。
试点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市联合工作组批复的实施方案逐项落实,确定资产评估机构,推动开展协会商会党组织关系移交、资产清查、外事交接,履行民主程序调整内部组织结构、修改章程,实施第三批脱钩试点工作。
(三)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
试点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工作,于7月10日前形成书面文件向我委报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附件3)、资产清查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及相关配套材料(一式三份且盖章)。我委完成协会商会资产清查、党组织关系移交等工作,对第三批脱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送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转呈市联合工作组。推动试点协会商会完成脱钩相关事项变更登记手续。
(四)成效评估(8月1日至9月30日)。
配合市联合工作组组织第三批试点成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总结经验。
三、相关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我委服务业处、机关党委、财务处组成脱钩工作组,具体负责我委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明确分工,细化脱钩事项、分离措施、时间步骤等事项。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试点行业协会商会要明确脱钩工作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落实资产财务、人员、党建、外事等脱钩事项。要深入研究脱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脱钩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吃透政策精神,准确领会改革任务和要求,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细致考虑好各个环节,履行民主程序,深入开展动员,积极稳妥做好脱钩各项工作。
(三)严格履行程序。参加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按照《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进度表》(附件4)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按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试点期间,各行业协会商会如开展重大业务活动,均应按《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履行相应程序。脱钩后,应按程序修改章程,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脱钩后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履行规定程序。
(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从邮箱xiehuitj@126.com下载,邮箱密码a123456)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模板)
2.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
3.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
4.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进度表
2018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