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2018年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中高端消费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我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为做好我市扩大消费工作,我委积极会同市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2018年天津市扩大消费工作台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扩大消费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扩大消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扩大消费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综合〔2016〕83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23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加大工作力度,瞄准中高端消费,大力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充分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提高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增进民生福祉。
二、建立扩大消费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各有关单位请按照台账明确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成果清单,逐项进行任务梳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向我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2018年天津市扩大消费工作台账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