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前期〔2016〕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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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2016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市有关委办局、各区县发展改革委: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了我委拟定的《天津市2016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对今年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取得很大成绩,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对全市促投资、稳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按时报送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前期工作项目上季度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新开工项目随时上报。我们在汇总分析后,将及时把情况报告市领导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2.开展调研服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借助市区两级重大前期项目指挥部的平台,对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推动,通过督促、指导和服务,及时发现和掌握项目运行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制约项目开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涉及市一级有关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将协调市有关部门或请示市领导,尽力帮助解决。此外,我们也会经常性地深入项目单位开展调研服务,请各部门大力配合。
3.着力协调推动。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产业布局和项目规划,选取一批投资规模大、水平高、前期工作成熟、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汇总上报我委。我们将适时开展银企对接服务,向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推介,帮助企业完善融资条件,解决建设项目融资问题。
4.建立联系制度。为更好地开展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确定一名重点前期项目工作联系人,落实项目专人专管,并通过邮件、微信等手段,及时沟通项目信息。
请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和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全力推动我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培育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为我市“十三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23142134 13802188757
2016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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