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印发《天津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
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和《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津政发〔2018〕18号)中关于“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关停整合”的部署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天津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并已经上报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推动落实。请各单位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协调沟通,填写联络人信息表(详见附件2),并于5月17日前书面反馈。请各区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和责任落实情况,如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及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1.天津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实施方案
2.联络人信息表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3日
(联系人:崔 健; 联系电话:23142267,传真:23316615
赵 宁; 87671524,传真:87671524)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