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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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下达重点防护林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92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投资〔2017〕357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关于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下达重点防护林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静海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重点防护林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835号)转发你单位。

此次国家下达我市重点防护林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造乔木林2万亩。具体项目由静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静海区梁头、王口、台头等乡镇,人工造乔木林2万亩,植树115万株。建设期为1年。工程总投资11956.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9956.4万元。

接文后,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项目作业设计,报市林业局审批,抄我委备案。同时抓紧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足额按时到位。工程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请区林业部门通过互联网访问kpp.ndrc.gov.cn,填写2017年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和沿海防护林工程及未来三年拟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并于每月8日前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并于1220日前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中央投资完成情况、市配套资金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年度实施总体评价等。请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重点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部门将适时开展项目巡查和抽查工作。

 

附件:1.天津市重点防护林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表(只发有关区部门)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重点防护林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835号)

 

 

 

 

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

20175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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