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林业局 |
文件 |
津发改投资〔2016〕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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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关于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下达重点防护林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重点防护林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719号)转发你单位。
此次国家下达我市重点防护林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造乔木林4万亩。具体分解为:武清区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人工造乔木林2万亩,工程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50万元。宁河区沿海防护林工程人工造乔木林1万亩,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静海区沿海防护林工程人工造乔木林1万亩,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
接文后,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项目作业设计,报市林业局审批,抄我委备案。同时抓紧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足额按时到位。工程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请各区林业部门通过互联网访问kpp.ndrc.gov.cn,填写2016年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和沿海防护林工程及未来三年拟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并于每月8日前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请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重点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部门将适时开展项目巡查和抽查工作。
附件:1.天津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
划分解表(只发有关区县)
2.天津沿海防护林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
解表(只发有关区县)
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重点防护林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719号)
市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
201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政府,市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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