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制定了《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将整合种养业循环一体化(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的专项投资,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重点支持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018年拟支持我市1个养殖大县。
2、请有关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畜牧部门、农村能源部门、肥料部门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申报2018年备选项目,组织编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治理模式中若包含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内容,需落实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资金等前期工作。《实施方案》需经区级政府公示(包括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后,于2017年9月11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农委。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邹 丹,电话:23142219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王永颖,电话: 28336004
联系人:刘 欢,电话: 88290679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整县推进畜禽
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7]1352号)
市发展改革委 市农委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