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价综〔2012〕49号
关于解放军第二五四医院新建
住院楼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四医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2]169号)收悉。经研究,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四医院新落成住院部大楼病房床位费函复如下:
一、 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1、双人间299间598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75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2、三、四人间病房74间226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3、多人间1间21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27.5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6月25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医院 收费 标准 函
(共印9份)
────────────────────────────
抄发: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市物价局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办公室、市价格认证办公室。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