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津发改价管〔2012〕795号
关于核定天津西站太阳能
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市电力公司、市津能投资公司:
津能投资公司《关于核定天津西站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津能资产[2012]125号)收悉。按照政策规定并请示国家发改委同意,核定天津西站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4118元,自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价格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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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经信委、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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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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