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价费〔2011〕717号
关于天津西站机动车停车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地铁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津市西站枢纽机动车停车场存车收费的申请》(津地铁资源经营[2011]015号)收悉。根据市政府《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24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西站机动车停车场采取计时存车收费办法,试行收费标准为小型车每辆半小时2元,每超过半小时加收2元;大型车每辆半小时4元,每超过半小时加收4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军车实行免费停车。
二、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认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试行。
二О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停车场 收费 标准 通知
抄送:市公安局、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红桥区发改委(物价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4日印
打字:王金玲 校对:褚伍长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