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价费〔2012〕734号
关于天津庄王府景区正式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开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天津庄王府景区正式门票价格的请示》(南物发[2012]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规定,经研究,现将天津庄王府景区正式门票价格及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按照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天津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津价费[2009]80号)有关规定,同意由你局制定天津庄王府景区正式门票价格。并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文件规定,报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备案。
二、请你局做好对景区收费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优惠减免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并向游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О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旅游 价格 批复
抄送: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旅游局,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12日印
打字:王金玲 校对:黄 颖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