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价成〔2015〕1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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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
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和《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津发改价成[2012]517号),按照《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5]80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对2012年《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津发改价成[2012]489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津发改价成[2012]489号)同时废止。
附件:《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2015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序号 |
类别 |
监审项目 |
监审部门 |
监审形式 |
1 |
天然气 |
城市管道然气定价成本 |
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
制定价格前监审和定期监审 |
2 |
自来水 |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 |
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
制定价格前监审和定期监审 |
3 |
集中供热 |
集中供热定价成本 |
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
制定价格前监审和定期监审 |
4 |
城市客运交通 |
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定价成本 |
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
制定价格前监审 |
5 |
车辆通行 |
经营性收费公路、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 |
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
制定价格前监审 |
6 |
公办学历教育 |
普通高中、高校的专科、本科培养成本 |
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
制定价格前监审 |
7 |
有线电视 |
居民用户有线电视基本收视定价成本 |
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
制定价格前监审 |
8 |
景区门票 |
重要景区门票定价成本 |
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
制定价格前监审 |
9 |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
诊察、床位成本 |
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
制定价格前监审 |
注:1、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成本监审。
2、对同一经营者同一种商品和服务成本,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交叉实施或重复实施制定价格前监审或定期监审。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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