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津南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决策部署,我市作为首批试点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根据《国家产教融合型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关于印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1〕573号)要求,我们编制了《天津市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上报稿)(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备案,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推进我市产教融合各项重点工作。
附件:天津市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