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关于废止我市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3-0002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财金〔2017〕2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境外投资基金管理,按照《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第7次主任会议纪要》要求,决定废止我市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需要废止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商务委  市金融局

2017年6月12日

(联系人:袁  玲;    联系电话:23142109)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