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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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配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3-0003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价管〔2023〕5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加强配气环节价格监管的要求,根据《天津市城市燃气管网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津发改规〔2018〕 4号),现就我市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城燃企业成本情况等,经校核,我市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配气价格保持相对稳定。具体价格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气每立方米0.58元,集中供热用气每立方米0.29元,上述价格不含供销差影响,供销差率按照不高于4%确定。

二、各城燃企业应严格落实好国家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管网投资,提升利用效率,积极推动老旧管网改造,提升供气安全能力。我委将密切关注各城燃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变化,根据实际适时校核配气价格。

三、根据定价权限,滨海新区、武清区、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要结合实际,做好本区域城燃企业配气价格监管工作。

四、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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