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批复(城市)〔2020〕51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
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商请审批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调整补充工程(文洁路站至水上公园西路站<不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经研究,并依据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09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方便群众出行,同意新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调整补充工程(文洁路站至水上公园西路站<不含>)(项目代码:2016-120000-54-01-001552)。
二、项目起自西青区文洁路站,终至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站,线路全长约3.84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3座,在一中心医院站与地铁6号线换乘。控制中心接入华苑控制中心。利用一期工程的七经路车辆段和主变电所。
本工程采用B型车,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辆4列/24辆。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8.88亿元(详见附件1),项目资本金比例为40%。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财政承担财政资金23.55亿元,占总投资的40%;其余资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解决,具体资金筹措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PPP实施方案为准。
四、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五、项目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工作。
六、下阶段,请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方案,完善施工组织,切实防范工程风险;要严控工程投资,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要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
待依法依规履行PPP相关程序并落实社会资本方后,再行明确项目法人。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