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批复(项目)〔2022〕23号
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核定天津梅江会展中心方舱医院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津卫规后函〔2022〕293号)收悉。根据《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津人发〔2019〕33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评审机构出具的概算核定报告,现复函如下:
一、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4977.64万元,其中:一期抢建部分费用5666.2万元;二期改扩建部分费用5351.23万元,包括工程费用4439.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8.84万元、预备费119.31万元、开办费483.73万元;配套设备费3960.21万元(详见附件)。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决。
二、依据《条例》相关规定,请据此审批初步设计,并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工程投资,不得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建设投资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工程建设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附件:1.天津梅江会展中心方舱医院改扩建项目概算核定表
2.配套设备明细表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