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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修订印发《市发展改革委调查研究制度》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7-07-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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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订印发

《市发展改革委调查研究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我们修订了《市发展改革委调查研究制度》,已经2017年第8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2017619

(此件主动公开)

 

 

 

市发展改革委调查研究制度

2017年修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要求,推动全委干部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搞好衔接协调,提升综合分析和科学决策的能力,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深度有份量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服务各区、相关部门和基层企业群众,服务发展改革工作,特修订本制度。

一、调研计划安排

1.委领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紧扣全市重点工作和市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聚焦发展改革工作重大问题,组织相关处室拟定实施调研计划,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委领导原则上每周要安排一次基层调研活动。

2.各处室围绕全委中心工作,结合本处室职责和工作需要,针对一个或几个具体领域的共性及个性问题,自行拟定实施调研计划,深入一线调研服务,了解基层实际情况,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思路招法,帮助解决各类问题。

3.各处室在分管委领导的指导和推动下,定期开展重大课题研究,这些调研选题既要着眼于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主动加强对策研究,提供活思想活路径活数据,也要着眼于影响中长期发展的政策机制,探索新常态下相关领域的运行规律,拿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创造性。

4.委领导积极参加市领导或国家部委领导组织的调研活动,按照既定的调研活动安排意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并在调研座谈、指导帮助、响应诉求、现场服务等各环节中,充分发挥好我委职能作用。各处室积极参加市政府或其他部门牵头组织的联合调研活动,按照共同商定的调研活动安排方案,完成好调研任务。

二、调研组织实施

1.委领导到基层调研要统筹安排、明确主题,掌握调研活动的主动权,既到发展好、亮点多的地方去取经,更到情况复杂、困难突出的地方谋思路,了解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增加发展改革工作的深度。委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长要求参照市绩效办印发的《市级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绩效工作评分标准》执行,保留调研方案、调研提纲或其他调研记录等佐证材料。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保留组织学习交流情况的记录。

2.委领导和各处室要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情况,特别是推动调研服务更多向街乡镇一级延伸,获得平时不易听到、看到和想到的新情况,找出解决问题的新视角新思路。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单位、企业车间、项目现场,倾听呼声、总结经验、吸取智慧。要创新调研方式,运用好走访座谈、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统计调查、抽样调查、专家调查、网络调查等,提高调研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3.各处室要根据工作实际,每年上半年分别提出至少一项调研课题,经分管委领导同意后列入全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委领导可根据市领导交办的调研项目,指定相关处室开展课题研究。选题确定后,由分管委领导牵头,各处室具体组织实施,形成课题成果。多处室联合调研的,要明确牵头处室。政策研究室据此制定印发全委重点调研课题安排意见,加强督促推动。

4.各处室可针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适当安排一批重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起草方案等工作提供重要支持。全委围绕发挥青年干部作用,组织举办青年干部论坛,针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主动开展调研,撰写研究报告,并选择部分优秀成果以研讨会形式进行现场展示,搞好互动交流。

5.各处室要注重借助外脑,更好发挥委直属单位和社会力量在调研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各处室邀请委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作为调研组成员,积极开展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特别是在前沿理论的支持、思路招法的创新、研究方法的运用等方面,帮助我们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宽视野、规范分析、完善思路、创新招法,全面提升调查研究的层次和质量。其中,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重大课题,牵头处室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以我委名义向市财政局申请研究经费。

6.调研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合理安排时间和行程。参加本市调研人员一般不在外安排用餐和住宿。到外地调研的人员,确因路途较远或工作安排,需在外安排用餐休息的,要按照“节约、简约、俭朴”的原则,严格按标准用餐住宿。调研活动要避免对接待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不添麻烦、增负担。

三、调研成果应用

1.调研活动结束后,各处室要及时总结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或对策建议,根据具体情况,纳入工作汇报材料,或以专报形式上报市领导,或以简报、信息、公告、内部交流等方式进行通报。各牵头处室要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的第一个工作周,将前一季度开展的调研情况报送政策研究室。

2.各处室要加强调研成果的应用,努力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纳入相关规划、计划、意见、方案等政策文件,直接成为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可行方案,成为破解复杂局面的重要助力;努力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市领导的工作思路和我委的工作路径,成为辅助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

3.政策研究室围绕全委中心工作,通过向相关处室提出调研专题建议的形式,积极协调重点就具体领域的战略制定、改革措施、政策研究、经验总结、思路创新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形成研究成果,报请委领导同意后,编发我委内刊《发展和改革工作研究》,上报市领导,并印发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区发展改革委供参阅。

4.政策研究室每年对系统重点调研成果组织评审评奖,评选出若干等次的优秀调研成果,给予通报表彰;每年推荐部分调研成果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奖;每年对系统重点调研成果进行整理汇编,及时发系统各单位。

四、调研责任分工

1.政策研究室负责调研总体工作,具体建立全委调研工作台账,按季度汇总整理委领导和各处室开展调研工作情况,包括自主安排调研和参加调研活动两类情形。

2.各处室负责制定实施本处室的调研计划,汇总整理分管委领导组织的调研活动和本处室安排的调研活动情况,按季度将相关记录报送政策研究室。

3.办公室负责按季度汇总整理委领导参加市领导安排的调研活动情况,将相关记录报送政策研究室。

4.机关团委负责组织青年干部论坛工作。

5.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年度委内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开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审评奖工作。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印发〈市发改委征求意见制度〉等10项制度的通知》(津发改办〔2008326号)中的《市发改委调查研究制度》同时废止。

 

附表:1.发展改革委机关干部自主安排基层调研情况统

计表

2.发展改革委领导陪同市领导或国家部委领导基

层调研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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