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批复(农经)〔2021〕4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你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商请雪莲南路(茅山道~津塘路)近期污水管道工程立项的函》(津住建计函〔2021〕109号)收悉。为解决该项目周边配套问题,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委报来的《雪莲南路(茅山道~津塘路)近期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代码:2105-120102-04-01-259850)。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雪莲南路(茅山道~津塘路)近期污水管道工程北起茅山道,南至津塘路,污水管道管径d800,总长约698米。
本工程以茅山道与雪莲南路交口现状d800污水管道为起点,沿雪莲南路新建一条d800污水管道自北向南接入津塘路现状d1300污水管道内,经跃进路d2000-d2200污水管道,排入张贵庄污水泵站,最终排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
二、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控制在2440万元以内,具体投资以下阶段批复为准。资金来源按照你委《关于商请雪莲南路(茅山道~津塘路)近期污水管道工程立项的函》,由市级财政资金承担。
据此,请抓紧开展后续相关工作,进一步深化工程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本批复有效期1年。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