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对我市重点用能单位2021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共考核重点用能单位369家,其中,超额完成等级75家,完成等级190家,基本完成等级96家,未完成等级8家。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推送至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步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公布。考核奖惩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