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对节能管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确保行政执法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委起草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邮箱(sfzggwhzc@tj.gov.cn),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2年11月23日
(联系人:王延阳, 联系电话:23142334;杨亚鹏, 联系电话:2312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