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要求和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教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征集培育第四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公告》,经统计,全市范围内共计74家企业申报。
为做好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初选认定工作,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教委组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领域专家,根据《天津市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评价指标体系》,对天津市范围内共计74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逐一审核,62家企业经过综合审核通过,现将天津市第四批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请第四批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在公示后三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教委备案。企业建设培育至少一年后,达到认证标准的进入天津市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享受国家及我市相关支持政策。进入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建立实施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教委备案,并按程序向全社会公示。进入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每三年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教委等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继续确认其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不合格的不再保留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
附件:1.天津市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评价指标体系
2.天津市第四批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
2023年10月9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就业处,闫洪泽,电话:23142171;市教委职业教育处,吴磊磊,电话,8321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