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深入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委通过梳理近一年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起草更新了《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现将《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附上法律法规依据。请将相关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fzggwlixk@tj.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附件: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