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39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等程序,并经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天津市全国价格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共1个)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综合处
二、全国价格工作先进个人(共2个)
1.齐毅,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价格收费执法支队支队长
2.王玉环(女),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产品成本调查科科长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天津市推荐评选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专班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天津市推荐评选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3142258、23351281;传真:23142836。
电子邮箱:sfzggwjgzhglc@tj.gov.cn、scjgrsc@tj.gov.cn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B座
邮政编码:300040、300070
附件:全国价格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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