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度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发改高技〔2016〕375号)以及2017年度我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开展2017年度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于5月19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二份,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该通知、《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内容请登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查询下载,网址:www.tjdpc.gov.cn。
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 23142167 fgwgjsc@163.com
市财政局 23205677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17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度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不断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依据《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和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2017年度《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1.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支持落实“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等国家战略,聚焦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新型智能终端等领域,能够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中的催化作用的项目。
2.生物技术与健康。围绕生物技术融合创新,聚焦生物制药、创新药物及制剂、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能够为打造高端化、多元化的生物产业体系发挥作用的项目。
3.高端装备制造。重点支持利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先进适用技术,聚焦大型成套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与机器人装备等领域,能体现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柔性、智能和精细化等特征的项目。
4.航空航天。围绕飞机总装与部件制造、配套装备零部件和材料等航空制造领域,聚焦民用航空器以及航空发动机、机载设备、航空用新型材料等开发生产,能体现产业技术创新的项目。
5.新能源。重点支持引领新能源产业发展,聚焦风电装备,光伏发电,绿色电池等领域,能够体现新能源经济、稳定、清洁等特征的项目。
6.节能环保。重点支持围绕低碳、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聚焦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突破性发展的项目。
7.新材料。面向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对新型材料的需求,聚焦新型功能材料与复合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前沿新型材料等领域,提升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的项目。
8.其他。在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其他领域,采用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的先进技术,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对行业发展有一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项目应符合以上重点支持领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采用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带动产业技术进步。
2.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合理,具有一定的投资规模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3.申报单位要具备我市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组织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具备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
4.项目设计方案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核准)、规划、土地、环评、能评等前期条件具有一定基础,且在项目批复前落实完成。
5.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财政资金支持。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多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
(二)申报材料
1.项目情况表(见附件1,装订于资金申请报告首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2);
4.科技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三、申报程序
由所在区发展改革委会商本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需附项目汇总表,参见附件1格式)。各区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要加强与属地内市属企业集团、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单位的衔接,按照项目属地原则,将上述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上报。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采取第三方评审机制,开展项目论证和遴选工作,对列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的企业将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附件:1.2017年度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情况表
2.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