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房地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和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90号)要求,市重点专项规划《天津市房地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编制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房地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房地产业发展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进入“十三五”,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市房地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新的发展形势,科学编制房地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顺应改革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扎实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房地产“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二五”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不断完善行业管理,动态调整调控措施,房地产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一)房地产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十二五”我市房地产完成投资和开发建设规模均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7300亿元,比规划目标超额完成4.4%;较“十一五”增长1.3倍;开工面积14560万平方米,比规划目标超额完成16.5%,较“十一五”增长22%;竣工面积13270万平方米,比规划目标超额完成6.2%,较“十一五”增长46%。“十二五”期末,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1500余家,平均注册资金超过两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25%。从投资主体看,“十二五”国有企业实现开发投资1530亿元,较“十一五”增长1倍;非国有企业实现开发投资5770亿元,较“十一五”增长1.4倍;非国有企业实现开发投资所占比重达79%,较“十一五”提高5个百分点。从开发结构看,住宅开工9890万平方米,竣工9850万平方米,分别占全市房地产开、竣工面积的68%、74%。公建开工4670万平方米,竣工3420万平方米,分别占全市房地产开、竣工面积的32%、26%,分别较“十一五”提升7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从房地产贷款情况看,2015年末全市房地产贷款余额4785.5亿元,是2010末的1.62倍,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2118.2亿元,是2010年末的1.68倍。从房屋销售等情况看,新建商品房五年累计实现销售8364万平方米,较“十一五”增长26.5%。二手房累计交易面积4221万平方米,较“十一五”增长23%。2015年末房地产经纪机构1490家,从业人员10184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58家,从业人员677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1415家,比“十一五”期末增加29%;全市实施物业管理面积3.6亿平方米,比“十一五”期末增加64%。
(二)房地产开发区域统筹布局得到加强。一是结合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布局调整,有序推动城市外围居住组团建设,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居住压力。华明新家园已基本建成,双港新家园保障房片区基本完工,正加快推动双青、大寺两个新家园建设。二是稳步推进示范镇和其他小城镇农民还迁房建设,有效促进农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三区联动”发展,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军粮城、金钟街等10个示范镇,累计建成25个示范镇。三是围绕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加大力度推动建设大型公建和商住综合项目。文化中心、大悦城、万达广场、仁恒海河广场、恒隆广场、丽兹卡尔顿酒店、香格里拉酒店、泰达MSD等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较好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四是充分发挥山水资源优势,挖掘历史文化底蕴,打造一批旅游休闲功能区。东丽华侨城欢乐谷、津南天山米立方、武清凯旋王国、滨海新区方特欢乐世界、北塘古镇、蓟县恒大世纪旅游城等项目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促进了我市相关区域旅游观光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三)房地产调控取得实效。一是保障房、普通商品房有效供应增加。综合运用规划、计划等管理手段,引导支持企业开发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基本满足百姓购房需求。“十二五”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农民还迁房开工4000万平方米,竣工3800万平方米,分别较“十一五”时期增长33%和1.7倍。二是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住房消费更趋理性。跟踪市场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自住、改善型购房需求。全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中,自住、改善型购房比重保持在90%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均涨幅仅为2%左右。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探索确定了住房需求、房屋供应、土地供应(已供住房用地可形成的上市量)之间1:2:3的控制目标,制定差别化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保有压,确定不同区域土地供应计划,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四)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不断规范。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围绕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管理、公寓项目管理、保障房项目管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事项,相继制订、修订了一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开发项目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管。严格落实项目配套条件论证、资本金审查等制度。严把新建住宅入住关,确保向社会交付质量合格、配套齐全的放心房。三是着力强化服务。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加强项目推进协调。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项目开发,成立联合协调工作组,依法合规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解决项目难点问题。
(五)住房配套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贯彻落实《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化项目配套前期论证审查,确保非经营性公建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为恒大绿洲、北宁湾、远洋风景等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教育、卫生、文化、社区管理等6大类共2000余项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结合保障房示范区建设,以完善北辰区淮河道保障房片区、东丽张贵庄区域等保障房项目配套设施为重点,完成60余个已建成保障房项目完善配套工作。二是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大配套建设和管理。相继完成了泰安道商务区、淮河道保障房示范区配套道路及管网建设;组织实施了民园体育场、通莎客运站、网球中心、金融街等一大批商业公建项目配套工程,完善了区域路网,为区域开发和招商引资创造了条件。预计“十二五”期末可建设完成313条、242公里配套道路,建设各类管网1300公里。
(六)房地产建筑节能取得显著成效。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打造闭合监管体系,在全国率先推行居住建筑四步节能设计标准,制订公共建筑三步节能设计标准。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空气能应用。“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住宅全部采用“三步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累计开工2300万平方米,绿色生态城区开工建设10片。居住建筑节能率达到75%,公共建筑节能率达到65%。4个项目获得“广厦奖”,2个项目获得“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荣誉称号。
总体来看,我市房地产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能够圆满完成,房地产开发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秩序不断规范,住房和配套建设不断完善。同时,我市房地产调控取得一定成效,保障房、普通商品房有效供应增加,房地产价格保持稳定。
当前我市房地产发展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新建商品住房供求区域结构性矛盾有待缓解。2011年以来,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稳步增长,供求关系总体得到改善,但不同区域还存在一定的结构性矛盾。主要是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需求比较旺盛,房价上涨压力较大。团泊湖、天嘉湖等区域近年来商品住房集中建设,供应较为充裕,市场积压的风险加大。二是部分区域商业、工业地产利用率有待提高。由于部分建设项目产业趋同、缺乏协同发展,有些项目位置偏远、配套实施困难,加之运营能力不足、商业氛围差,导致空置率较高。据统计,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已办理产权登记的单体和组合体项目空置建筑面积611万平方米、空置率达38%。三是配套联合论证机制有待强化。土地整理、供应前的规划、国土、建设部门联合论证不足,部分配套不成熟区域配套论证时点滞后,造成开发地块不具备配套条件,导致配套设施难以与项目同步完工投入使用。四是行业管理有待完善。随着房地产规模扩大以及房地产形势变化,我市房地产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还有不少是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研究建立完善行业相关管理制度。
二、未来五年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整体看,我市房地产发展形势较为复杂,有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交织并存。
(一)有利条件
1.多重战略机遇叠加,营造较好的发展环境。我市面临着多重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一基地三区”的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吸引各类资源向我市集聚,拓宽房地产开发空间,将为我市房地产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未来五年,我市在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的同时,将迎来整体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资金、资源、各类人才将进一步向我市聚集,进一步拓宽楼宇经济、总部经济等发展空间,进而带动房地产业发展。同时,随着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区等区域高端工业、商业金融、国际贸易等发展,都将为我市公建设施发展带来稳定需求。预计“十三五”期间,在消化现有存量的基础上,全市商业、物流、工业等各类新建公建需求总量在3000万平方米左右。
2.行业发展趋势向好,夯实房地产业发展基础。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城市建设、城镇化进程及小康社会居住目标实现紧密相关。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经济发展仍将保持中高增速,未来五年房地产业仍将肩负重任。另外,随着国家稳定住房消费等政策逐步落实,房地产将步入新的运行轨道。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和经济规模密切相关,2014年我市GDP为1.57万亿元,分别仅为上海、北京的67%和74%。我市到2020年进一步做大经济规模,仍然需要房地产开发保持适度投资。另外,我市配套公建建设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也将有效保障新建区域配套服务设施高标准,提升区域吸引力和成熟度。
3.住房需求保持稳定,房地产稳定发展有动力。一是改善型需求持续释放。随着我市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百姓对住房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将带动改善型住房需求持续释放。二是外来人口(含人才引进)住房需求增长。随着我市城市辐射力和吸引力与日俱增,吸引各类高端人才向我市聚集,同时我市正在逐步放宽户籍迁移限制,降低迁入条件,人口迁移增长率稳步上升,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周边地区人口不断流入我市,外来人口住房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三是结婚购房需求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我市结婚人口维持在年均10万对,预计“十三五”仍会基本持平,购房需求将继续保持稳定态势。四是拆迁安置需求趋稳。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要求,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在2020年前基本完成,另外,随着城际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和快速路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按照国家大力提倡货币化安置的精神,预计“十三五”期间拆迁安置需求比较稳定。五是投资性需求保持稳定。“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均GDP将突破两万美元,另外,受通胀预期等因素影响,投资性需求仍然存在。预计“十三五”时期我市住宅需求总量在8800万平方米左右。
(二)不确定因素
一是我市人均住房面积较高。2013年底,我市城镇户籍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达36平方米,预计2015年末全市城镇户籍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接近40平方米,较“十一五”期末增加9平方米。加之住宅成套率、自有率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以及国家要求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十三五”期间房地产继续维持高速增长的动力不足。二是一系列改革措施逐步推出对市场预期影响较大。国家已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地产税改革也在稳步推进,我市已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些改革措施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将会影响社会预期,加大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另外,国家进一步放宽重大领域投资准入,投资渠道多元化也将弱化商品房投资需求。
三、“十三五”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为根本出发点,立足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天津,调整优化区域布局,推进增长方式转变,提升项目建设品质,稳步扩大产业规模,增强行业整体实力,妥善防控各类风险,确保房地产平稳健康运行,有力支撑全市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和谐。
(二)主要目标
综合分析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基础和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对房地产的新要求,确定我市“十三五”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目标是:房地产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建设品质较“十二五”显著提升,房地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按照上述目标,结合需求分析预测,“十三五”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主要指标:累计实现开发投资9500亿元(较“十二五”预计完成数增长30.1%),年均1900亿元;开工面积13000万平方米(较“十二五”完成数下降10.7%),其中住宅9100万平方米,公建39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3500万平方米(较“十二五”完成数增长1.7%),其中住宅9100万平方米,公建4400万平方米。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方面:建成教育、卫生、文体等配套服务设施3000项。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公共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促进存量房交易市场规范发展方面:五年累计实现存量房交易面积5000万平方米。实现已备案中介机构全部达到“四统一”规范经营标准,全部实现网络化服务。物业管理方面:实现物业管理面积4亿建筑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小区物业规范服务达标率100%,业主满意率85%以上,一、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管业面积市场占有率70%以上,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技能有较大提高,形成20家以上品牌企业,社区环境面貌有新的改观。
四、“十三五”区域布局安排
统筹兼顾不同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方向、人口增长、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待售商品房规模、项目入住率及利用率等因素,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域布局统筹规划。新建住宅项目主要结合配套设施、就业通勤、生态宜居、棚户区改造、新城及示范小城镇建设等因素进行布局,重点发展海河-北运河经济发展带、北部新区宜居区域、海河教育园区发展带、海河中下游地区等。新建公建项目主要结合增强城市活力、提升区域功能、促进经济发展、承接首都商务要素、发展现代服务业、商旅文化融合等因素进行布局,重点发展地铁沿线、城市副中心、南站CBD商贸区等。
中心城区。既要围绕加强“一主两副”建设,打造中心城区功能升级版,推动西站、天钢柳林城市副中心功能再造,又要立足老城区房地产开发用地储备不多、发展空间有限的实际,合理安排房地产开发布局。推动海河上中游沿河及新开河两岸综合开发;解放北路、五大道、白楼等区域以保护为主,注重改造提升;其他区域适度安排商务楼宇、商业设施、综合体、商住等新建项目。建设重点:一是黑牛城道两侧区域。积极推动黑牛城道两侧新八大里地区项目建设,建成集企业办公、商业休闲、宜居社区为一体的城市活力区,成为连接城市副中心的发展纽带。二是解放南路区域。加快推进解放南路地区全运村、万科秀江园、清湖花园等项目开发。以地块组团开发,引领区域整体建设,打造绿色、健康、智慧的生态宜居城区。三是西站、天钢柳林地区。围绕城市副中心功能再造,“十三五”期间,西站地区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推进起步区建设。四是水上公园周边地区。加快绿荫里项目建设,推进理工大学地块规划设计和开发,打造以科技金融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市级示范园区;发挥奥体中心的综合功能,整合、完善星级酒店等配套产业,大力发展高端会展。另外,着力推动天拖地区、新开河地区建昌道、张兴庄、北宁起步区等地块开发建设,大力推进西于庄、铃铛阁等地块旧城区改造,积极推动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卓朗科技产业园、意库创意产业园等十大园区建设。
滨海新区。围绕国家对滨海新区的总体定位,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强化对北京市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和产业、人口转移的承接能力,打造京津冀发展重要引擎。依托重点区域轨道交通建设,改善交通出行条件,进一步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产城融合,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布局调整。结合轨道交通建设,以实施民心工程为基础,完善新区核心区、生态城、欣嘉园和塘沽、汉沽、大港等区域的医疗、教育、养老等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中心商务区、中新生态城、空港经济区等区域发展提质增效,重点建设中心商务区万达商业综合体、金融中心、天碱商业区、和兴大厦、江西大厦、九方城市广场、于家堡高铁站周边,开发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中新生态城芙蓉北苑、华漫大厦,东疆商务中心、休闲街、中交C谷等项目。
环城四区和其他区县。围绕落实区域发展方向或定位,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新城或示范小城镇建设,优化房地产开发布局。环城四区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和京津城市功能拓展区进一步优化。武清、宝坻、静海、蓟县、宁河等区县要按照建设中等城市标准,打造京津冀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镇体系重要支点的要求,着力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区域发展的载体支撑作用。建设重点:一是津南海河教育园区。借助海河教育园区环境优势,结合周边双港、辛庄、咸水沽地区已有规划,建设配套齐全的居住小区,与教育园区连成一片、互相呼应。二是东丽湖区域。以发展旅游地产为主,带动周边科技型企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打造文化科技旅游区。在东丽湖北部地区,依托双城相向拓展和区域环境优势,建设宜居宜业、和谐幸福的生态示范区。三是武清新城区域。大力推进新城重点轴带片开发,纵深推进泉州水城、南湖片区和京津城际武清站以南商务商贸聚集区开发。四是保障房项目集中区域。大力推进北马集安置房、军粮城新市镇二期、新立示范镇、精武示范镇二期、辛口示范镇、宜兴埠城中村改造、潘庄示范小城镇、蓟县新城农民还迁房等项目开发建设。
五、“十三五”重点任务
(一)不断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坚持市场化基本导向,完善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发挥政府对住房保障的组织引导作用,创新住房保障方式,提高住房保障效率。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积极支持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使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适度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引导被安置居民选购合适商品房。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形成合理的住房供给结构。加快完善购房与租房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引导开发企业从单一开发销售逐步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支持二手房市场发展。鼓励开发企业在自然环境良好区域适度开发中高档住宅,满足部分中高收入家庭度假休闲需求。
(二)促进区域市场供需平衡。适当调节不同区域项目开发节奏,对住房供应仍然偏紧、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中心城区等区域,盘活土地存量,综合运用规划、计划等手段,进一步加快项目开发建设。结合我市地铁建设快速发展情况,借鉴香港、北京、上海等城市地铁上盖建设经验,适度加大地铁沿线周边房地产开发强度。对未动工项目较多、在建规模较大、待售房源充足的区域,加强政策引导,科学控制新增建设规模,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用途转换方案,支持旅游地产、养老地产、文化地产等开发建设。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同时,进一步扩大亿元楼宇、招商引资等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完善市政交通、教育、医疗等周边配套设施,改善居住和投资环境,积极消化商品房存量。注重发挥核心配套项目规划引领作用,引领优质配套资源均衡发展,总结医院、学校及相关综合服务项目向周边疏解的成功经验,有序引导各类优质配套资源向薄弱区域转移,以整体搬迁或建设分院、分校等方式,带动相关区域提升吸引力。
(三)提高住宅建设配套水平。创新建设管理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在确保住宅建设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的前提下,注重配套建设的系统性和功能性,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的住宅配套建设管理机制。以大型居住区、棚户区改造为重点,配套建设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入住群众提供设施更加齐全、服务更加完善、生活更加便捷的宜居环境,满足群众文化精神生活需求。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分户验收,研究探索建立相关制度,为提升新建住宅质量和性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提升项目建设品质。“十三五”时期,我市房地产将由规模扩张为主转变为以质量提升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这对转变开发方式、提升建设品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要着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通过试点逐步培育、扩大生产基地,提高部品生产能力。保障性住房大力推广预制装配整体式建筑模式,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采用预制装配整体式建筑模式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0%。二要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及减排要求,加快推广应用“四节一环保”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在保障性住房开发、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试点进行低碳社区建设。结合各类园区、旧楼区改造、成片居住区建设,推进地下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居住小区雨水消纳功能。三要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减少建筑垃圾,避免二次污染。实现住宅主体结构与室内装修一体化,住宅部品部件标准化、集成化,探索建立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保证机制。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节约、安全、宜居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
六、“十三五”政策措施
(一)优化房地产开发投资环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透明度,依法依规精简、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市整理地块和重点招商项目向社会公开,重大项目推进要落实责任,限期履行报批、审批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认真落实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支持政策。
(二)建立健全联动协调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享全市房地产运行相关数据,共同做好供求分析和供求衔接工作。逐步探索改革我市现有住房保障模式,研究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住房保障,提升住房保障绩效。积极推进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开发企业及其股东、主要责任人,加大联合惩戒和监管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行宽进严管。一是认真贯彻国家房地产发展政策措施,加强调控引导,确保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二是加强开发企业资质及项目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监管,规范企业开发经营行为,鼓励开发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扶持形成一批开发理念先进、注重建设品质、社会责任感强的优质品牌企业。三是稳步推进行业基本制度建设,研究建立项目转让管理、企业退出与履行质量责任落实、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责任人行业禁入等制度。制定出台《天津市示范小城镇安置房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管理办法》,构建完善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四是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四统一”规范经营标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搭建网络服务平台,提高企业专业化服务能力。
(四)强化财税支持及金融扶持。立足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后劲,适度减轻开发企业税收负担。引导商业银行等机构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积极支持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鼓励开发企业通过股权、债权、引入信托或基金等多种途径融资推进项目建设。结合棚户区改造,利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作用,加快推进还迁房建设。灵活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等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住房合理消费。
(五)妥善防控房地产风险。准确把握我市房地产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总体情况,引导企业开发建设适销对路产品。定期进行市场运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房地产预警监测,对于隐患和风险较大项目,相关部门联合加强监管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