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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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1-0005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信用规〔2021〕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修改和废止依据:
《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本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至2024年10月31日废止。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规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查询长效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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