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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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物流体制机制改革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5-0000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服务〔2025〕17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和市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深化物流体制机制改革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统筹推动社会物流成本实质性下降,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运输委

2025年1月21日      




天津市深化物流体制机制改革有效降低社会

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和市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物流体制机制改革,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统筹推进物流产业发展、物流体系建设和物流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社会物流成本实质性下降,到2027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至13.5%以下。物流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社会货物运输结构持续优化多式联运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力争达到200万标准箱。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和现代物流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明显提高,现代物流业支撑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能力显著提升,为打造我国北方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二、深化物流体制机制改革,降低物流组织成本

(一)推动京津冀物流一体化协同。加快推动三地通关物流数据共享共用,三地海港空港、陆港“同事同标”,深化泛京津冀大件运输许可审批联动协同建立审批服务沟通联络、道路通行信息共享、跨省特种大件运输审批预约等机制,构建跨省大件运输主通道。融入京津冀区域物流网络布局,完善物流基地物流中心末端网点的物流设施体系加强天津港与北京空港、陆港运输衔接,做强天津港雄安服务中心建设辐射首都都市圈及周边地区的低碳货运通道

(二)推动港口发展改革。推动天津港集团改善经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聚焦主责主业,持续降本、提质、增效,围绕服务货物、货主,由作业智慧化向航运服务智慧化转变,推动港航生产经营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智能化。推动津冀沿海港口群优化布局和共同发展,加强津冀锚地共建共用共享。持续做好“抵港直装”、“船边直提”、“内外贸同船”改革应用保障,实施船舶航行计划报告“零待时”,推广船舶离港“零延时”放行等模式。

(三)推动公路货运市场治理和改革加强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车辆和驾驶员信息互联共享,实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全覆盖。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不得针对货运车辆车籍实施排他性区域限制措施,合理设置不同类型货车通行区域、线路、时段要求。加强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深入推进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持续推进货车超标准排放治理。依法加大对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行为打击力度。深化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提高收费公路利用率。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一件事”政务服务,持续优化线上“全程网办、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限时办结”。

(四)推进铁路重点领域改革推进铁路专用线共用,降低铁路专用线使用费用。建立天津港大宗货物集疏运铁路价格灵活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中长距离铁路运输竞争力。支持铁路货运场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物流经营,加强物流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五)推进物流数据开放共享。搭建天津市智慧物流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平台对公共物流数据资源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物流数据采集、提取、应用、保护机制,完善数据授权管理和运营机制,推动物流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和共享应用,促进企业物流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

(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攻坚巩固大宗货物公转铁推动开行港城班列、铁海快线,搭建北京、石家庄、保定等内陆城市通往天津港的物流快速通道;组织铁路与企业、园区、港口深度对接。拓展大宗货物公转水,加快推动天津海河下游德屿物流码头建设,打造海河下游码头经天津港河海联运绿色示范线路。到2027年,天津港铁矿石、煤炭、焦炭等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稳定保持在80%以上,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和中欧(亚)班列开行数量保持全国主要沿海港口前列。

三、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降低物流管理成本

(七)推动供应链体系建设。推进工商企业构建集采购、库存生产、销售、贸易、逆向回收等环节于一体的供应链体系。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快数字供应链发展,提升商贸供应链协同水平。支持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通过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或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规划设计制造企业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支持物流企业与特色农业和外贸出口企业等对接合作,扩容物流服务津农精品等特色项目。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引入快递企业协同服务。

(八)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设施标准化智能化改造,提高流通组织能力和效率。鼓励物流企业与商贸企业深化合作,发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仓配一体等集约化组织模式。打造若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冷链产品交易分拨中心,健全冷链产品产销两端流通体系。

(九)推动大宗商品精细物流发展。做大做强粮食、黑金属矿石、能源等生产资料物流,推动大宗商品企业整合内部物流需求,与社会化物流企业开展总对总供应链合作。发展大宗商品供应链组织平台,支持天津港规划布局大宗商品储运基地,推进适宜的大宗货物在枢纽、园区等入箱。

(十)畅通国际供应链发展。高水平建设天津国际物流产业园,着力拓展国际国内物流分拨功能。加强天津港适应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的码头和堆场建设。落实消费类锂电池产品铁路、航空、水运等运输安全认证规范。充分利用自贸+综保创新平台,优化中欧班列开行计划和运力分配机制。

(十一)引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申报国家A级物流企业。围绕冷链产品供应链一体化,引进培育一批具备贸易采购、冷链物流和产品销售等能力的供应链链主企业。支持航空物流企业扩大全货机规模。发展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管理的大型公路货运企业加强专精特新物流企业培育。聚焦物流优质资源精准招商,积极吸引国内外物流领域优质企业落地发展。

四、完善国家物流枢纽通道网络,降低物流系统成本

(十二)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提升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钢材、五金制品、二手车等出口能力,支持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提供以航空物流为核心前后端延伸的一体化服务推进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商贸产业链增值服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集聚区域积极申报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促进国家物流枢纽与综合货运枢纽、港口、机场、铁路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高效协同,稳步提高国家物流枢纽间铁路联运班列开行。

(十三)提升港口集疏运服务水平规划建设天津港新港航道拓宽浚深等项目推进兴港高速公路和京津塘高速公路改扩建,实施黄万铁路扩能等项目。建立与物流央企及重点产业园区、重要商贸集团的常态化联系机制,面向北京、雄安新区定制个性化运输方案,延伸陆向经济通道。做强环渤海内支线,拓展海向航线网络。

(十四)加强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鼓励航空公司设立运营基地,吸引飞机零部件、汽车零配件、电子零部件以及航空特种货物运输企业落地运营,引进国内外优质电商平台和货运代理、速递物流等公司扩大航空运输业务,设立物流分拨中心、贸易结算中心等。加快国际邮件互换局功能提升。持续落实空港口岸“7×24小时预约通关。

(十五)加快多式联运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模式,加强设施衔接、运单互认、标准协同,减少重复搬运和装卸,推广集装箱货物公铁水全过程运输。到2027年,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跨区域联通和全过程管控的多式联运骨干企业,着力打造10条左右的多式联运精品线路,建成天津国际枢纽海港、天津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石家庄国际陆港、石家庄空港等四港引领、多极联动的多式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体系。

(十六)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依托物流企业,建立功能完善的区级配送中心;充分利用乡镇农贸市场等场所,加快建立乡镇物流配送站;依托超市、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等,建立村级物流配送网点。盘活农村闲置客运资源,打通农村邮政快递最后一公里服务利用公交线搭载邮件快件,加快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布局建设城郊大仓基地。

五、加快发展物流新质生产力,降低物流运行成本

(十七)推广物流新技术新业态应用加强5G和北斗等技术融合应用、重要物流装备研发、智慧物流系统化集成创新,发展人工智能+现代物流。鼓励平台经济、自动驾驶、即时配送等与现代物流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广无人技术装备,加强仓配运智能一体化、数字孪生等技术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技术装备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符合条件的物流技术装备研发制造企业可按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十八)推动物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物流枢纽场站、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等绿色化升级改造。支持开展物流领域碳排放核算、认证工作。开展新能源汽车物流提升工程,积极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支持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积极建设零排放货运通道。持续推进物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支持对冷库、中央厨房、低温车间等实施节能改造。

(十九)推进物流产业标准化建设支持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加强物流领域规范宣贯实施应用积极引导相关企业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筐、周转笼等,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1200×1000mm标准托盘、600×400mm周转箱(筐)等单元化载器具

六、强化政策支持引导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

(二十)加强投融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利用交易所上市、发行债券融资。支持现有已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的物流企业并购重组、再融资;支持设置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期货交割库,提升存量期货交割库建设水平。依托我市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优势,加大对物流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服务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依法合规开展重点领域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

(二十一)加强物流仓储用地服务支持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依法依规保障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仓储设施项目用地、用海、用岸线的合理需求。鼓励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土地,用于物流产业项目建设。对利用旧厂房、仓库等闲置房产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有偿使用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和自用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推进铁路物流场站设施用地分层立体开发,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二十二)强化物流人才培养。推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加强物流、采购、供应链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深化与物流企业产学研用合作。鼓励物流企业、行业协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联合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开设面向物流实践的培训课程。

七、加强组织实施

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强化政策和要素支持,抓好本方案落实工作。加大工作调研力度,加强物流统计工作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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