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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民营经济处 时间:2021-08-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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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背景

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落实落细,市发展改革委以“壮大民营经济总量,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紧密围绕我市“一基地三区”建设和制造业立市,结合实际研究起草了《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编制过程

一是全面对标对表,把准《规划》编制方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系列重要讲话内涵,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将“贯彻新发展理念,追求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思想贯穿到规划编制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坚持向社会各界问需问计,夯实《规划》编制基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商协会、研究机构以及各区、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充分吸收近年来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咨询机构合作研究成果,积极采纳人大政协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主动对标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将其中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好经验好思路有机融入到《规划》中。

三是充分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等文件有效衔接,形成产业化项目化支撑。紧密围绕《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天津市制造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天津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往深里走,往实处做,提出了一批支撑性专项行动和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发展的产业方向。

四是强化目标指标测算,科学合理规划。根据民营经济“十三五”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围绕我市“一基地三区”建设和制造业立市,对民营经济“十四五”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和预测,强化目标导向。到2025年,民营经济总量规模更大、质量效益更高、产业结构更优、发展环境更完善,创业动力、创新能力、发展活力显著提升,龙头带动作用、集群集聚效应、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稳步增强。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包括4个部分,分别为:

第一部分,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此部分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全面分析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指出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了定位,为《规划》编制提供了依据和基础。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此部分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即:将“壮大民营经济总量,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规划》总目标,坚持区域协同与开放合作发展、龙头引育与产业集聚发展、科技赋能与创新驱动发展、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发展四大原则。此部分还在与相关政策及全市规划纲要衔接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我市当前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潜力,制定了总量规模、经济社会贡献、企业竞争力、创新驱动4个方面共13项预期性指标,以此引导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不断走向全国前列。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此部分围绕总体要求,制定了6项主要任务,即:壮大民营经济总量规模、巩固提升民营优势产业、加速民营经济科技赋能、持续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拓宽民营经济成长空间、增强民营企业管理能力。在主要任务谋划中,充分考虑民营经济规划在具备一般规划的中长期引领指导作用的同时,应更加突出具体落实举措,因而重点加强了主要任务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此部分瞄准任务落地,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创新服务体系、加强运行监测和营造舆论氛围5项保障措施。同时,注重发挥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对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统筹、谋划、调度”的机制体制作用,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上新台阶。

四、规划特点

立足我市发展实际,谋划构建民营经济特色产业链。将“巩固提升民营优势产业”列为6项主要任务之一,围绕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基础和特点,梳理出焊接新材料、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金属加工、会展经济等10条适宜我市民企融入发展的特色产业链,在《规划》中予以明确的支持,推动引导民营企业在继续保持现有优势的条件下,做精新兴产业链、提升优势产业链、做优服务产业链,由特色产业链积极向重点产业链加速融合,为我市产业链进一步延链、串链、补链、强链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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