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年来我市城乡融合发展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我市有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城镇空间布局、城镇可持续发展水平以及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
(一)顶层设计不断优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津党发〔2021〕2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编制印发了《促进天津市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编制印发了《天津市加快开展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系列文件的出台使我市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更加系统优化。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显著。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调整完善了户籍登记迁移政策,实行城乡户口登记“一元化”,建立以实际居住地为原则的市内户口自由迁移制度体系。完善了投靠落户政策,积极解决了历史原因形成的落户难题。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依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享有的服务和便利。建立以连续居住年限和缴纳社保为主要指标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取消了落户名额限制。自2021年至今,通过居住证积分取得落户资格人员30118人。城镇化调查失业率2021年均值为5.1%,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2022上半年,均值为5.9%,高于预期目标0.4个百分点。2021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37.62万人,2022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17.95万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57万人,超过时序进度。2021年我市城镇化达到84.88%。
(三)城乡融合发展程度逐渐提升。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促进城区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中心城区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聚集效应,与环城四区及远郊区结成9个区域发展共同体,全方位合作交流。持续推进“区管校聘”改革,优化分配教师岗位,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校按3-5%,适当增加高、中级教师岗位数量。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21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近1200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47万人。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民覆盖。通过建设示范小城镇,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解决了广大农民最关心的安居乐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共70余万农民完成还迁,农村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4,连续三年呈现缩小态势。2021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3.77万人。
(四)城镇空间布局日趋优化。积极融入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建设,中心城区坚持内涵集约式发展,滨海新区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滨城市,环城四区积极拓展功能,武清、宝坻、静海、宁河和蓟州努力打造城镇体系重点节点。分四批培育创建市级特色小镇18个,建成美丽村庄1139个,基本形成以“双城、辅城、中等城市、小城镇和美丽乡村”为骨架,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城乡互动、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乡体系。
(五)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明显提高。城市交通路网持续完善,基本建成“8横6纵”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1325公里,路网密度居全国前列。全市公路里程达到15307公里。首批建成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全市公交线路达到1002条、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265公里。全市所有建制村实现村村通客车。城镇生活环境日趋优化,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7%,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近7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显著,累计建成5G基站2.4万个,移动宽带、固定宽带下载速率均跃居全国第3位。推动梅江公园、新梅江公园、柳林公园、口袋公园建设,提升城市公园绿地服务覆盖率。截至2022年上半年,已批复控规中,津城核心区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已达到85%以上;全市优良天数比率69.9%,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六)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显著增强。成立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已初步建成,接入了66个市级部门、16个区以及5家公共服务机构,实现了与国家平台的级联对接,实现了与49个市级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除特殊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初步建成基础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平台,教育教学、智慧健康和就失业管理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均显著提高。建设智能交通动态感知网络,实现高速公路视频监控全程覆盖、普通公路视频监控重点覆盖。建成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应急指挥平台,网络信息安全体系日益完善。
二、我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主要任务
第一,建立健全城乡空间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注重城乡融合发展之“合”,同时体现城乡各自风貌特色之“异”。一是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布局。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健全都市圈协作融合发展机制。按照“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市域城镇发展格局和“三区两带中屏障”的市域生态格局,谋划长远发展。二是完善城乡统筹规划制度。科学编制市、区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城乡一体设计,统筹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城镇建设、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确保“三区三线”精准落地。
第二,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体制机制。城乡融合发展必须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一是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调整优化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二是建立京津冀人才自由流动和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与京冀联动,建立健全京津冀联网互通的就业服务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三是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四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五是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逐步实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六是健全多渠道城乡财政金融服务体系。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担保融资。七是促进形成工商资本引流入乡机制。引入国有、民营等其他所有制经济与村集体经济共同发展、合作共赢。八是健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建立涉农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激励机制与利益分享机制。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落实兼职兼薪和离岗创新制度、技术入股和成果权益分配政策。
第三,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体制机制。农村公共服务是乡村发展的短板弱项,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加快补齐这个短板。一是完善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各涉农区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二是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分级诊疗制度,鼓励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并与基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提高保障能力。统筹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扩大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比例。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四是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和队伍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五是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六是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七是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第四,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乡村,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一是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推动城乡路网一体化规划设计,支持市政供水供气逐步向乡村延伸,因地制宜统筹处理城乡垃圾污水,加强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规划、建设和联网应用。二是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管护机制。对乡村道路、水利、现代能源和信息化等公益性强、经济性差的基础设施以财政投入为主;对乡村供水、垃圾污水处理和农贸市场等有一定经济收益的设施,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引入社会资本,引导农民投入;对乡村供电、电信和物流等经营性为主的设施,以企业投入为主。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
第五,建立健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体制机制。乡村经济的发展方向,是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等新产业为重要补充。一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二是健全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健康养老、房车营地、户外运动等新业态。推广完善农业众筹、会展农业等新商业模式,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推进区域性旅游资源整合,促进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与文化旅游服务业深度融合,鼓励开展“旅行社带镇”联合开发模式。三是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制定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推动建立京津冀一体化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健全区域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四是完善城乡文化保护利用机制。建立城乡特色文化资源挖掘利用机制。建立文化保护利用结对帮扶机制。搭建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平台。注重保护特色村庄和民居。
第六,建立健全保障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勤劳致富,统筹提高农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方面的收入。一是构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机制,构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二是健全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三是完善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担保、继承权,探索混合经营等多种实现形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收益。四是强化农民转移性收入保障机制,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加快完善农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
三、对标中央文件,我市文件的特点
一是单独增加了“建立健全城乡空间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一节,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空间构想。二是先行落实国家提出的鼓励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克服障碍在滨海新区试点有条件放开落户限制。三是鼓励机关干部等参与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建设。四是提出制定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逐步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等创新措施。《若干措施》出台后,将为我市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要素、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居民收入等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的政策措施支撑。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坚持把推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和绿色发展作为城乡融合之“魂”,以缩小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