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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政策解读
来源:社会就业处 时间:2024-01-1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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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072号)(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年版》),为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和便利化,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推动发展改革成果全民共享,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各有关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在《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天津标准2021年版》)基础上,形成了《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天津标准2023年版》),已于2023年12月29日印发实施。

二、内容解读

《天津标准2023年版》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两个保障”,共涵盖9个方面、22大类、93个服务项目。

一是幼有所育,包括优孕优生服务、儿童健康服务、儿童关爱服务3大类、12个服务项目。二是学有所教,包括学前教育助学服务、义务教育服务、普通高中助学服务、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4大类、9个服务项目。三是劳有所得,包括就业创业服务、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大类、13个服务项目。四是病有所医,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扶助服务3大类、16个服务项目。五是老有所养,包括养老助老服务、养老保险服务2大类、7个服务项目。六是住有所居,包括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大类、2个服务项目。七是弱有所扶,包括社会救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3大类、21个服务项目。八是优军服务保障,包括优军优抚服务1大类、4个服务项目。九是文体服务保障,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2大类、9个服务项目。

三、对比情况

(一)《天津标准2023年版》与《国家标准2023年版》对比情况

《天津标准2023年版》比《国家标准2023年版》多14个服务项目,分别是“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成年孤儿社会安置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市政府助学金”、“社会保障卡建设”、“老年人助餐服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节地生态安葬奖补”、“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和“残疾人社会福利”。

《天津标准2023年版》与《国家标准2023年版》79个可比服务项目中,高于国家标准的有8个,分别是“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预防接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受灾人员救助”、“优待抚恤”、“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其余71个标准与国家标准基本相同。

(二)《天津标准2023年版》与《天津标准2021年版》对比情况

《天津标准2023年版》新增3个服务项目,分别是“生育保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和“残疾人社会福利”。《天津标准2023年版》高于《天津标准2021年版》服务标准的服务项目有8个,分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受灾人员救助”、“孕产妇健康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其中,“孕产妇健康服务”和“特殊群体集中供养”2个服务项目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进行同步调整。

《天津标准2023年版》的出台,为我市进一步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质量提供了重要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加快推动《天津标准2023年版》93个服务项目落实工作,不断增进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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