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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居住证怎样申领和签注? 2013-09-24

       ★居住证的申领。居住证的申领人员主要包括在本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也包括未满16周岁或在津就学的境内来津人员。 
      各区县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受公安机关委托负责具体办理居住证的申领工作。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由个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申领,但监护人或受托人需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监护人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能够证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受托人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 
      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供的基本材料。 
      (一) 
      《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居住证照片 
      (二)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 
      (三) 
      本市合法居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协议、治安责任保证书和合法有效房屋证明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四) 
      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经商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用人单位集体申报办理《居住证》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XX单位集体申领居住证人员名册》。 
      居住证首次申领免费,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证件工本费。 
        
       ★居住证的签注。本市的居住证制度实施签注制,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或由用人单位集中到其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逾期60日内可补办签注手续,签注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为方便居住证持有人使用证件,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如果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及时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也应及时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注销。居住证持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及信息,并遵循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公安机关将注销其居住证: 
      1、居住证持有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2、居住证持有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3、居住证持有人超过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 
      4、居住证持有人已转办为本市常住户口的; 
      5、居住证持有人离津之后不再返津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2013-08-15

      挖掘市场潜力 激发内生动力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我国当前居民消费升级,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阶段,信息消费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抓住有利时机,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既能有效拉动国内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又能提升和发展服务业,推动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大举措。
      《意见》指出,促进信息消费,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坚持市场导向、改革推进、需求引领、有序安全发展的原则,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大力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到2015年,使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促进信息消费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发布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于2013年内发放第四代移动通信(4G)牌照;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年内向全国推广。二是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实施智能终端产业化工程,支持研发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产品;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突破,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集成电路产业,提升软件业支撑服务水平。三是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推动云计算服务商业化运营,加快物联网和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化,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丰富信息产品和信息消费内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四是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五是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依法加强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检测和认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推动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
      《意见》还明确了促进信息消费的支持政策。一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审批事项,消除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降低互联网企业设立门槛。二要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依托现有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对互联网、软件企业给予税收等方面优惠;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优先支持互联网小微企业,完善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扶持政策。三要改进和完善电信服务。建立健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加强资费监管,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四要加强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和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认真落实任务和责任,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 发展改革委就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意见答问 2013-08-13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对指导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作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于拉动投资增长和消费需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能源资源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是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瓶颈约束的客观需要。资源环境制约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只有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形成一定规模的节能减排工程技术基础和能力,才能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高耗能、高排放问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迫切需求。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存在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依赖进口、产业集中度低、竞争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全面提升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培育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有利于我国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中占据有利地位,提升技术层次,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三是拉动投资消费、扩大有效内需的重要途径。我国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环保欠账多,生态保护任务重,节能环保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巨大。节能环保产业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通过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加快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可有效促进消费和投资增长,成为新的增长点。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改善民生具有重大意义。一是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保障。我国大气、水、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今年以来出现大范围强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活。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可以提供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有利于加快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吸纳就业的新渠道。节能环保产业链条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尤其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处在发展上升期,市场潜力巨大,在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有利于吸纳和解决就业人口。三是转变消费模式的重要方式。为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国家出台了很多激励措施,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灯、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等高效节能产品,加快了节能产品升级换代,推动百姓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问:《意见》提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节能环保产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既利当前稳增长、又利长远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按照我国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产业发展特点,《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工程为依托,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机制,培育规范市场,着力加强技术创新,大力提高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释放市场潜在需求,形成新的增长点,为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改善民生以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具体讲,就是要以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拉动消费需求、以增强工程技术能力拉动投资需求、以优化政策和市场环境释放内需潜力、以提升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新的增长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四条原则:创新引领,服务提升;需求牵引,工程带动;法规驱动,政策激励;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问:《意见》提出了近3年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目标。这是基于哪些考虑? 
      答:《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大幅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取得重点突破,装备和产品的质量、性能显著改善,形成一大批拥有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装备和产品。二是国产设备和产品基本满足市场需求。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努力提高我国产品技术水平,促进更广泛应用。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广大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良性发展格局。三是辐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通过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有效拉动消费需求;通过增强工程技术能力,拉动节能环保社会投资增长。
      提出这些目标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需要。与普通竞争性行业不同,节能环保产业属于典型的政策法规驱动型产业,既要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引导,驱动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市场。总体看来,近年来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得到较大发展,已初具规模,产业领域不断扩大,技术装备迅速升级,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业水平显著提高。但仍存在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依赖进口、产业集中度低、竞争力有待提高等问题,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节能环保市场需求。为此,针对当前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发展目标。另一方面是与相关规划衔接的结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效拉动国内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会同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着手研究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思路、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进行了全面部署。国家确定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决定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规模,为节能环保产业明确了发展方向,拓展了市场空间。《意见》中提出的目标,与“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文件内容是相衔接的。
      问: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家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约束激励,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
      一是健全法规标准。重点是完善立法、加强执法、保障司法、健全标准,使潜在的市场需求得到释放,真正起到扩大有效内需的作用。
      二是强化目标责任。主要是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企业实施节能环保项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大对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和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的投入力度,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对重点工程、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领域。稳步发展碳汇交易。
      五是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等政策。加快制定和落实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及背压热电、可再生能源的上网和价格政策,逐步扩大峰谷价差,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价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对节能环保重点工程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保障。落实并不断完善现有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六是推行市场化机制。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七是支持节能环保产业“走出去”和“引进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揽境外各类环保工程、服务项目,引导外资投向节能环保产业。继续支持引进先进的节能环保核心关键技术和设备。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
      八是开展生态文明先行先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稳步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
      九是加强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加强舆论监督和引导,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倡导绿色消费的新风尚。
       
      
  • 专家就汽车三包答问:把"修 换 退"三字经念好念实 2013-08-12

      8月8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工作进展新闻通气会上,针对《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之前社会所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来自质检总局、消费者协会律师、汽车行业专家与记者共同进行了现场答问。
      问:鉴于产业发展阶段和配套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限制,目前这部三包规定是否还有不足之处,质检总局对此有何打算? 
      答:从1995年发布《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来,先后出台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累计将包括家用汽车产品在内的24种产品纳入实施产品三包的范围。这些三包规定不仅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规范了经营者的市场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环境,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支持和充分肯定。的确,此次质检总局发布的《汽车三包规定》与以往的其他产品三包规定一样,仍然只是一个部门规章,法律层级较低是目前存在的最大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还会出现新的消费热点产品,带来对产品质量新的需求,而针对每种产品出台一个三包规定是不可行的。我们将研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消费品质量担保立法和监管的成熟经验,推动我国开展消费品质量担保的立法工作。
      问:三包规定的出台是否会导致汽车价格的上扬,以及部分经销商的倒闭? 
      答:感谢大家对此问题的关注,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一是三包规定及相关文件的制定和出台目的,主要是为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企业提高汽车产品的质量和产品售后服务的水平,同时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单纯维护某些经济群体的单方利益。
      二是我国汽车市场已经走向市场经济,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产品的市场问题归根结底是由各个汽车品牌的产品定位、产品质量、产品营销以及售后服务等诸多因素来决定的。只有能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性能优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到位的产品的企业,才有可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取得相应的市场份额,而不取决于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与否。相反,在三包方面做得越好,越可能得到社会和消费者的认可。
      三是在市场经济中,产品价格最终应受市场规律和供求关系所调节。我们相信三包规定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市场的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会带动汽车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所以三包规定的实施,不会也不应该对市场价格造成过大的影响。
      问:目前一些消费者正在等待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后再买车,对这种现象该如何看待? 
      答:部分消费者的这种心态是可以理解的。出现这种现象正说明了消费者对汽车三包的期待与重视程度。《汽车三包规定》虽然尚未正式实施,汽车三包已经促进了汽车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在汽车质量方面,我们看到相关家用汽车经营者已经积极行动,通过加强技术改造,完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作出了高于《汽车三包规定》的质量担保承诺。在售后服务方面,大多数汽车经营者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来优化售后服务流程,改进物流配送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问:《汽车三包规定》一朝落地,最终关键词不外乎“修、换、退”。“修”好说,最难的是换和退,有车企反映,如果一旦需要退换的话,购车手续过程中发生税费问题是否有一个窗口一下子能够办理掉。如果已经行驶了一个月了,也买了一年的保险,保险怎么退?另外这个车如果退回来的话,是不是修复还能卖? 
      答:《汽车三包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生退换车,根据三包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因相关税费的处理涉及多个不同的部门,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窗口来办理。
      对于保险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所以,退车或换车时,如果需要退保险,可以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进行操作。
      关于税费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47号)的规定,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在实际操作中,退车或换车时,通常由经销商或主机厂将原车购回,此时就不涉及退保险费和车辆购置税的问题。对于三包退换车,可以在修复之后按二手车销售。再次销售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该车为三包退换车,并且应当说明清楚退换的原因。其三包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后在购车合同中确定。
      问:如果消费者和企业在汽车质量上有争议,直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解决问题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如果消费者和企业因汽车质量问题出现了争议,在消费者和销售商、主机厂不愿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或者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各级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或向质检、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诉的形式反映问题,通过消费者组织或行政部门的调解来解决争议。
      消费者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网络等形式进行投诉,为了使处理投诉的组织或部门了解情况,消费者要提供必要材料,包括车辆的信息、车辆出现质量问题的描述、车辆维修记录等,同时针对反映的问题,消费者要提出合理诉求。
      消费者组织和行政部门根据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在向争议双方调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汽车三包规定》和企业对产品的三包承诺,与消费者、经营者就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调解。
      针对家用汽车产品具有结构复杂、零部件种类多、产品故障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在《汽车三包规定》中引入了技术咨询的形式。如果汽车三包争议调解中,双方对车辆故障产生原因和处理方式存在很大的分歧,可以通过专家技术咨询方式,对争议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判断,目的是借助技术专家经验,为争议调解提供技术支持,使争议相关方更客观地参与争议的调解。
       
      
  • 统计局高级统计师解读2013年7月份CPI、PPI数据 2013-08-12

      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保持相对稳定,工业生产者价格降幅收窄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解读2013年7月份CPI、PPI数据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显示,CPI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2.7%;PPI环比下降0.3%,同比下降2.3%。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进行了解读。
      一、居民消费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从环比数据看,7月份CPI环比上涨0.1%,价格水平总体变化不大。从分类数据看,食品价格环比持平(涨跌幅度为0,下同),非食品价格略有上涨。食品中的各类价格有升有降,猪肉和蔬菜价格上涨相对较多,鲜果价格下降较多。7月份,猪肉价格继续有所上涨,环比涨幅为1.7%,但环比涨幅比6月份回落了2.9个百分点;蔬菜价格由降转升,环比上涨2.2%,与今年7月份的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有很大关系,上述两项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11个百分点。7月份,鲜瓜果大量上市,价格环比降幅为6.5%,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14个百分点。
      7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主要是受暑期外出旅游人数增加,旅游、飞机票价格季节性上涨的影响。其中,飞机票价格环比上涨8.1%,旅游价格环比上涨4.9%,两项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09个百分点。
      从同比数据看,7月份CPI同比涨幅中的翘尾因素虽然比6月份减少了0.1个百分点,但由于CPI环比上涨0.1%,新涨价因素也因此比6月份增加了0.1个百分点。由于新涨价因素增加部分与翘尾因素减少部分相互抵消的缘故,所以7月份CPI同比涨幅与6月份相同。
      二、工业生产者价格降幅收窄。从分类数据看,7月份,生产资料出厂价格环比下降0.4%,虽然继续下降,但降势减缓,环比降幅自4月份以来第一次收窄,比6月份缩小了0.3个百分点;生活资料出厂价格环比自3月份环比下降以来也首次持平。分行业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出厂价格环比降幅分别为0.7%和0.5%,比6月份的环比降幅分别收窄1.4和2.2个百分点,石油加工、农副食品加工出厂价格环比均由下降转为持平。从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看,7月底大部分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的交易价格比月初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这些变化趋势与7月份制造业PMI略有回升较为吻合,表明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和促改革举措的政策效应有所显现。
       
      
  •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2013-08-12

      统筹调结构扩内需惠民生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持续推出的又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大举措,对于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扩大有效需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要围绕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工程为依托,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机制,培育规范市场,着力加强技术创新,大力提高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水平,以释放市场潜在需求,形成新的增长点,为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意见》提出了近3年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产值年均增速保持15%以上,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
      《意见》明确了当前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围绕重点领域,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提高技术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二是发挥政府带动作用,引领社会资金投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绿色建筑、交通行动。三是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市场消费需求。继续实施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计划,完善环保产品认证制度,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拉动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四是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竞争力。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推动国际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约束激励,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一是健全法规标准。加快制(修)订节能环保标准,完善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目标责任。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力度。三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四是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绿色信贷和金融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五是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等政策。制定和落实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及背压热电、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上网和价格政策,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价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等政策。六是推进改革创新。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生态文明先行先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七是加强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务求使产业发展见到实效。
       
      
  • 专家解读《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2013-08-12

      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
      ——发展改革委和专家解读《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了近期三年发展目标。新一届政府为什么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它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具有哪些意义?记者11日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士。
      扩内需 稳增长 
      《意见》明确了今后3年的发展目标,包括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通过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有效拉动消费需求;通过增强工程技术能力,拉动节能环保社会投资增长。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说,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作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于拉动投资增长和消费需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这位负责人说,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瓶颈约束的客观需要,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迫切需求,也是拉动投资消费、扩大有效内需的重要途径。
      他说,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拉动消费、扩大有效内需的重要途径。我国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环保欠账多,生态保护任务重,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巨大。节能环保产业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通过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加快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可有效促进消费和投资增长,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说:节能环保产业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高。目前,市场对节能、环保产品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需求比较大,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起到稳增长的作用。
      调结构 促改革 
      《意见》指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调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李佐军认为,就短期而言,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具有稳增长的效果;长期而言,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也是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的确是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大举措。”
      他说,在结构调整中需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这就需要培育接续产业,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的目的。
      对此,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赞同。他说,节能环保产业属于生产性服务行业,主要为生产型企业提供服务。加快其发展,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要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完善政策环境,制订和修改节能环保标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排污企业切实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敢欺上瞒下,擅自停止运营脱硫脱硝设施,杜绝骗取国家节能环保投资补贴等不法行为。”徐洪才说。
      保护环境 惠及民生 
      《意见》要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李佐军认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可以产生惠民生的效果,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遏制环境污染,进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保障生命健康和安全。”
      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负责人表示,我国大气、水、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今年以来出现大范围强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活。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可以提供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有利于加快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他说,节能环保产业链条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尤其是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处在发展上升期,市场潜力巨大,在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有利于解决就业。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国家出台了很多激励措施,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灯、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等高效节能产品,推进了老百姓对节能产品消费的升级换代,推动了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多策并举 扩需求 促发展 
      《意见》明确了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四项重点任务和约束激励措施,包括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市场消费需求,制订、修订节能环保标准,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考核力度,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中央节能减排的投入,拓展投融资渠道。
      对此,李佐军表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需要扩大市场对节能环保产品的需求,并从资金、技术、人才、土地、信息等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方面扶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他建议,通过推进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放宽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财税政策,调动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进入节能环保产业的积极性。
      他认为扩大需求应国内国外市场需求并重。要清除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最近,中国和欧盟就我国光伏产品问题达成协议就是我国稳定外需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扩大节能产品内需市场方面,他认为国家会出台激励措施,鼓励老百姓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要通过强化环保法规执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另外,要实施必要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对环保的投入”。他说。
      他说,为扩大需求,我国的政府采购应优先采购国产节能环保产品。
       
      
  • 坚持改进作风、落实“约法三章”取得初步成效 2013-08-09

      今年3月全国两会后,李克强总理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郑重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是新一届政府向社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新一届国务院领导集体着力推进廉洁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5个多月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取得了初步成效。
      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 
      从3月下旬开始,各地陆续出台刚性约束措施,停止审批新建、扩建、翻建、购置办公用房和培训中心,对新一届政府成立后批准的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坚决叫停,对新一届政府成立前已批准但存在问题的项目严格要求限期整改。一些地方建立由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机构,制定政务公开和信访举报制度,及时曝光和处理违法违纪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加强了对中央国家机关楼堂馆所建设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严格预算审核、资金使用监督和决算审批,从严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对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盘活存量、决不新建的原则,调剂解决办公用房。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开展了清理检查。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通报,对一些地方和个别部门在清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严肃查处、限期整改。目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问题已初步得到控制。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进一步对此提出明确要求,规定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 
      数月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减有增的要求,完善机构编制制度,对超编单位坚持只出不进,对满编单位坚持先出后进;加强人员经费预算控制,对超编人员一律不安排经费。一些地方结合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及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结构,整合资源,严格整治超编、“吃空饷”等问题,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有的地方还压减了编制。许多地方积极探索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通过购买服务和社会化用工等方式,减轻行政编制需求压力;建立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数据库,推进实名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有的地方采用“12310”机构编制举报热线,及时查处违规设置机构、增加财政供养人员问题。正在进行机构改革的部门,也按照不突破原有机构总额、编制总额、财政负担的原则,通过内部挖潜解决编制问题。从整体情况看,绝大多数地方行政机构编制未突破中央规定限额,事业单位经过分类改革和清理规范,机构编制也得到了从严控制。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几个月来,各地区、各部门实行因公出国(境)任务和经费联动审核工作机制,严格公费接待管理,推行公务卡结算和定点接待,控制和压缩经费。有的地方建立政府接待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公务接待全程记录、全程可查。一些地方出台公费购车管理办法,对用车范围、配备标准、编制核定、更新审批等提出具体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严格公费出国管理,从严审核团组出访,调整压缩出访国家数和天数;统筹安排外事活动,控制场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关部门还对中央国家机关实行公务用车编制与经费双向控制,凡是超编配车一律不安排经费。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加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扩大范围,细化内容,加强监督。上半年,多数地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今年4月,中央91个部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比往年提前了3个月。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中央和地方两级预算同比均出现下降。其中,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同比下降1.6%,公务接待费压缩了4.3%。
      虽然从目前情况看,“约法三章”在各地区、各部门总体得到了较好落实,但违规现象仍未完全杜绝。今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严肃查处,决不辜负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
       
      
  • 质检总局专家详解汽车三包热点:不会致车价上涨 2013-08-09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10月1日实施。8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准备工作的进展,并对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按照质检总局计划,8月底前,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完成汽车三包专家管理、备案与发布管理等系统的全面测试和试点运行。8月中旬,中国汽车三包网将正式投入使用。9月中旬建成全国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专家库并实现各地专家入库。
      三包规定并未缩水,不会公布裁决专家名单 
      此前《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把一些零部件排除到三包范围外,引起广泛关注,消费者关心此举会令三包规定缩水。对此,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质量处处长巫小波解释说,此举不会对三包规定造成影响。
      巫小波表示,该标准的表述是: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的汽车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部件应“至少包括”标准所列的范围。就是说标准列出的是最低范围。同时,该标准规定,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的易损耗零部件和需要定制的特殊零部件“不应超出”标准所列的范围。一个“至少包括”、一个“不应超出”,就是为避免个别汽车经营者通过调整范围损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三包规定执行过程中的裁决公正性问题,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玉忠表示,按规定纠纷应由专家库来解决。三包规定正式实施之前,会公布专家库人数。
      他表示,质检总局将从三个方面保证专家的客观公正:一是把好专家入库关,保证专家的覆盖范围;二是把好专家选择关,不仅专家业务水平要满足需要,而且还要和争议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三是每一次专家参与三包争议处理后,他的信誉将被记录入库,如果发现跟管理办法不符,该专家将被解聘。但为了保证专家裁决时不受影响,同时尊重专家的隐私,专家名单将不会对外公布。
      退换车可再次出售,三包规定对车价影响不大 
      围绕退换汽车产品时税费如何处理的问题,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专家吴友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责任开始前,应该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之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保险之日起到保险之日止的费用。而购置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也做了相关规定。
      此外,吴友生告诉记者,企业能够把退换回的车修复后再次出售。但再次销售时,应该向购买者明示,并说明当初的退换原因。
      随着三包规定实施期限逐步临近,消费者担心三包规定会不会增加企业成本,从而导致车价上涨。对此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专家王凯明告诉记者,三包规定实施有利于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不会也不应该对市场价格造成过大影响。
      他表示,我国汽车市场是充分竞争市场,产品的市场份额归根到底是由产品定位、质量、营销以及售后服务诸多因素决定的,企业只有提供性能优良、品质可靠、价格合理、服务到位的产品才可能赢得消费者,才可能更好地生存发展。因此,产品价格最终是由市场规律和供求关系决定的。
       
      
  • 新华网评:“约法三章”为推进廉洁政府建设护航 2013-08-09

      今年3月全国两会后,李克强总理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郑重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5个多月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取得了初步成效。
      从目前情况看,“约法三章”在各地区、各部门总体得到了较好落实,这样的成果是公众所乐见的,也让人们感受到了新一届中央政府推进廉洁政府建设的决心。“约法三章”,既是中央政府向社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新一届国务院领导集体着力推进廉洁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从中央政府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保证了政令的畅通,对于各级地方政府也能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正是这种自上而下的有力推动,“约法三章”才能取得今天的成效。
      “约法三章”是为了推进廉洁、简朴政府建设,更是为了取信于民、造福人民。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财政也充裕了。政府“有钱”了,这些钱该如何花?民生支出与政府支出比例为多少?各级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规划。奢华的楼堂馆所、臃肿的办事机构、居高不下的“三公”消费,这些问题也随之产生。这些问题的存在,显然不利于廉洁政府建设,更会让百姓逐渐对政府失去信心。“约法三章”指出了问题的关键,并为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只有这种实实在在的转变,才能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
      廉洁政府建设的推进,重在抓“约法三章”的落实。从前一阶段工作成果看,各级政府和部门大多贯彻落实了中央政府的要求,但违规现象仍未完全杜绝。对于这些情况,应深入了解分析。为什么落实不到位?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还是人为因素?问题的解析不仅仅是为了查处某个单位或个人,更是为了抓好“约法三章”的进一步开展。问题的形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解决这些顽疾也要视情况而定,雷厉风行与春风化雨相结合。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是我们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应当持有的态度。
      廉洁政府建设的推进,应依靠社会和媒体的广泛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政府的奢侈浪费行为,也最深恶痛绝。依靠群众监督,政府监察部门就多了“千里眼”和“顺风耳”,这将覆盖自身监管的盲区,对于那些超出党纪国法要求行事的政府机构和领导干部,也将起到威慑作用。
      对于各地区、各部门来说,应当深刻理解中央政府“约法三章”的用意,积极配合其落实工作。只有政府过上紧日子,人民过上好日子,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 中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步入关键时点 2013-08-06

       为促进中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国务院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这是新一届政府立足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统筹施策,出台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航运、造船市场持续低迷,中国船舶工业在经历了近10年的快速发展后步入调整发展的“困难期”——新增造船订单严重不足,新船成交价格不断走低,导致我国船舶工业产能过剩矛盾加剧,产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今年上半年,我国船舶工业主要造船指标和经济指标持续下滑——船舶行业80家重点监测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3亿元,同比下降18.5%;利润总额35.8亿元,同比下降53.6%。此时出台《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显示出决策层对产业转型升级高度重视。《实施方案》强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加快转变船舶工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着力改善产品结构、提升技术结构、优化组织结构、调整布局结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船舶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3年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七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开展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攻关,培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二是提高关键配套设备和材料制造水平。重点依托国内市场需求推进关键船周配套设备、海洋工程装备专用系统和设备以及特种材料的研发、制造。三是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生产力布局。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整合优势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四是改善需求结构,加快高端产品发展。鼓励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加强行政执法和公务船舶配置,实施渔船更新改造,推动船舶工业产品结构升级。五是稳定国际市场份额。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引进核心人才和团队,开展海外产业重组和全球产业布局。六是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军民科研条件、资源、成果共享。七是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服务。引导船舶企业全面加强管理,加强船员队伍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在信息、技术、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实施方案》所提出七项主要任务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对破解当前船舶工业发展困境有很强的针对性,更为行业的长远发展释放了充足的政策红利。
      尽管,我国船舶工业陷入阶段性的发展困境,但是我们还应看到行业发展所取得显著成就。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造船基础设施,上下游产业齐全,劳动力资源充裕,国内市场潜力较大;船舶工业实现了由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由“自我封闭”到国际性产业的历史性飞跃。
      在国际造船市场复杂而严峻的形势下,《实施方案》为我国船舶企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只有通过主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推进技术创新、提升管理水平,主动融入世界船舶工业深刻调整的大趋势,才能化解产能过剩带来的矛盾和困难,进一步积蓄力量做大做强。
       
      
  • 解读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2013-08-05

      标本兼治加快迈向造船强国——
      解读《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
      经过近年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造船大国之一,与此同时,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能过剩等困扰着行业的发展。国务院日前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将会给我国造船行业带来什么,对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工作有何影响?有关专家给出解答。
      今年1—6月份,全国造船完工2060万载重吨,承接新船订单2290万载重吨。6月底手持船舶订单10898万载重吨。这些数字分别占世界市场份额的39.1%、44.2%、43.1%。
      从衡量造船业的三大指标来看,我国是造船第一大国。近年来,我国船舶工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已经具备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等三大主流船型自主开发能力,在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领域也实现了突破,大型船舶企业造船周期和质量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高速发展的同时,船舶工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增长方式粗放、低水平重复投资、产能严重过剩、船用配套设备发展滞后、海洋工程装备开发进展缓慢等矛盾日益显现。
      据了解,受全球航运、造船市场低迷的影响,近年来我国造船市场受到很大冲击,新船订单大幅减少、企业融资出现困难、履约交船风险加大,船舶工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
      “造船业的问题,既有受经济周期影响的因素,也有结构性因素。”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锦连表示。
      这份《实施方案》提出七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二是提高关键配套设备和材料制造水平。三是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生产力布局。四是改善需求结构,加快高端产品发展。五是稳定国际市场份额。六是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七是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服务。
      “可以看出,实施方案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不仅对化解当前产能过剩、扩大内外需等做出相关规定,更对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实现船舶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明确了任务。”王锦连说。
      实施方案第三条提出,要严控新增产能,整合优势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专家指出,从当前化解产能过剩的角度出发,一方面遏制低水平重复投资,另一方面即使行业处于“寒冬”,还要重点发挥市场的力量优胜劣汰,对一些优势骨干企业仍然要加强引导,发挥大企业的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
      第四、五条则侧重于如何解决船舶市场的内外需问题,引导企业向高端产品发展,加快发展海洋工程和高技术船舶,推动产品结构升级。并鼓励企业进一步迈向国际市场,开展海外重组和全球产业布局。
      船舶工业是为水上交通、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据统计,在国民经济135个产业中,船舶工业和其中113个直接相关,对钢铁、石化、轻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扩大出口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中船重工规划发展部副主任张健德指出,船舶工业集中体现了我国工业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金融危机后,我国曾制定《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对船舶工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次实施方案与之前的规划一脉相承,既可以看出本届政府对船舶工业的重视,继续对其进行部署,又透露出政府对相关工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方式。”张健德告诉记者,“将科技创新、提高关键配套设备和材料制造水平摆在实施方案的前两条,充分说明当前工业经济中产业的转型升级是排在首位的,主要还是通过调结构、促改革来推进稳增长。”
      目前,我国造船仍以低附加值的“大船”为主,而日韩等造船发达国家则在新技术的储备上走得更早、更快。随着国际上新标准、新规范的出台,下一代造船技术主要包括以节能减排、低碳环保为目标的绿色造船技术、以通信导航为主的信息技术和更加智能人性化的设计等。
      “船企要利用这次行业调整的大好时机,抓紧时间做好下一代造船技术储备,加快转型升级,力争成为行业的领跑者、领军人。”中国工程院院士沈闻孙指出。
      业内人士指出,还要看到的是,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船舶工业已经形成了原材料配套强、劳动力素质高、制造业体系完备等综合竞争优势,世界造船业正逐步向我国转移,我国完全有条件推动船舶工业再上新台阶。
       
      
  • 评论: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将一举多得 2013-08-04

      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更好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释放改革红利,有效拉动内需,并将在更大程度上满足城乡居民多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扩大公共服务的受益面
      李克强总理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会议指出,“要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此举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对加强和创新中国社会管理的部署,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了新一届政府的一贯思想,即李克强总理历来主张的,将政府不该管或管不好的事务放给社会和市场来承担,政府集中力量做好本分,政府要归位和补位,不缺位,不越位。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更好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释放改革红利,有效拉动内需,并将在更大程度上满足城乡居民多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扩大公共服务的受益面。显然,此次会议传递出了政府进一步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信号。
      由政府“配餐”转向百姓“点餐”
      具体来看,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将产生以下一举多得的效应。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改革效应。到目前为止,我国公共服务的提供以政府直接提供为主。由此造成的问题是,政府大包大揽,职能庞杂,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不高。而且,政府也很难准确把握老百姓的公共服务需求,做到公共服务需求的信息对称,致使公共服务的供给与需求有不同程度的脱节,不能做到在有限公共资源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由政府为主,转变到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提供,将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关注有自身提供优势的公共服务,同时,做好公共服务的标准制定、定额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提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些恰恰是政府的核心职能之所在。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效率效应。这里,社会力量包括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它们之间有着竞争性。因此,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就将引入这一竞争性机制,极大地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进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性和精神性公共服务需求,实现公共服务由政府“配餐”向百姓“点餐”的转变。因为相对来说,社会力量能够更加充分地了解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面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当地的社会力量都能够准确把握有选择性的需求,能够发现“最大公约数”,进而在参与购买公共服务的竞标过程中,实现公共服务更低成本和更高质量的双重效果。
      产生可以期待的产业效应和廉政效应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产业效应。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这样做,一方面政府可以减少机构运行和养人的成本,节省行政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快解决公共服务产品短缺问题,同时形成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对企业、老百姓和政府,都是“惠而不费”的好事。
      尤其应当看到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政府更多地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势必加快公共服务业的发展。公共服务业的主体有政府机构,有专司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业,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企业;也可以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于生产者服务业、消费者服务业和配送服务业的企业,不过,它们一旦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竞标并获中标后,就将不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公共服务。由此可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将直接和间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相关服务业企业发展的市场机会,进而产生产业发展效应。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廉政效应。我们知道,和政府直接参与微观经济活动,势必增加寻租和腐败的机会一样,政府直接支配公共资源,并直接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亦将增加类似的机会。当然,政府可能基本退出直接参与微观经济活动,但不可能基本退出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然而,能够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服务,更多地由社会力量提供,将大大减少政府寻租和腐败的机会,使政府更专注于做“裁判”,而不是又“踢球”又当“裁判”。这不仅将有助于营造全社会的公平透明环境,提高社会经济活动的竞争性和公正性,而且将通过对寻租和腐败的“釜底抽薪”,产生可以期待的廉政效应。
      各级政府将善政和善治落到实处是关键
      当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可能产生相应的问题,一如政府采购的本意很好,但也伴生流弊一样。因此,李克强总理要求,要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确定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试点推广。政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并严禁转包。强化购买服务资金管理,把有限资金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钱要用到刀刃上。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对承接主体实行优胜劣汰,使民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最近一个时期,我们看到,新一届政府陆续推出一系列着眼于深化改革和中长期发展的具体举措,即便是应对“稳增长”,也尽可能减少使用直接的刺激措施,而采取既有助于“调结构”,又能够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和发展的措施,如本文论及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又如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我认为,所有这些举措的共同点是,不断推出重点领域的改革举措,以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改革举措集中关注中长期发展,在化解结构性矛盾的同时“稳增长”;所有政策措施都贯彻一个主旨,即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释放改革红利,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最后笔者想说,广大百姓最为期待的,是政府那些好的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因此,各级政府如何将善政和善治落到实处,成为问题的关键。从近一个时期以来的些许变化中,我们有理由相信,百姓的期待和中央的精神有了并会有更多的交集。这也许就是希望所在。
       
      
  •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举多得" 惠民效应明显 2013-08-0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决策层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将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但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伴生一系列的“城市病”——市政地下管网建设薄弱、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滞后等等。城市内涝、交通拥堵、垃圾围城、噪声污染等已影响人们的正常出行和工作生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迫在眉睫。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为破解中国城市建设质量不高的难题指明了方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等原则,着力解决城市基础设施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与棚户区改造配套的基础设施,体现了决策层从公众需求出发,“建设为民、取信于民”的惠民之道。
      与此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还明确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六方面重点工作,为补足城市发展中“短板”确定了目标:一是加强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完善城镇供水设施,提升城市防涝能力。二是加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0%左右。三是加强燃气、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到2015年,完成8万公里城镇燃气和近10万公里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四是加强地铁、轻轨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增强城市路网的衔接连通和可达性、便捷度。加快在全国设市城市建设步行、自行车“绿道”。做好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确保通行安全。五是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推进电网智能化。六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绿地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
      当前,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顺应了人民期盼,还可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又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造福广大群众、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是“稳增长”、“惠民生”的好抓手。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需要补足发展中的“短板”,更需要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配套支持,深化投融资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共事业等领域。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明确,在保障政府投入,加强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
      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显示,决策层按照既利当前又惠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资力度,不失时机地推出一批重点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和企业的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既对解决当前问题有针对性,更为长远发展“垫底子”,让改革红利更多的惠及全体人民。  
      
  • 人民日报时评:让“营改增”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2013-08-02

      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也开始纳入试点。
      从地区范围到全国范围,从指定行业到行业扩容,已经走过一年半的“营改增”在提速后,已不再仅是临池试水式的摸底探索,不再仅是涉及产业层面的设计优化,而上升为涉及更宏观层次的改革信号。可以说,“营改增”的格局有多大,其能够释放出来的改革红利就有多大。
      “营改增”带来的直接效益,是优化实体经济环境。国家强大,最终要看实体经济的强弱,而不是泡沫的多少。中国经济的增长,实体经济一直起着主要推动者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信贷空转、资金错配等现象趋于严重,加之外部环境不能有效改善,实体经济环境面临严峻考验。特别是对GDP和就业贡献率最大的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压力空前增大。在货币发行量基数过大的今天,简单通过注入流动性的方式激活实体经济的余地已经很小。因此,只有通过调整财税体制这一根本措施,才能保证实体经济的平稳发展。
      “营改增”能够释放这样的红利。此前的试点结果表明,“营改增”对于多数行业和多数企业的减负作用明显,急需补血的中小企业尤其感受深切。税务部门测算,2013年营改增将为企业减税1200亿元,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平均减税幅度更将达到40%。尽管由于行业性质不同,个别产业在“营改增”试点中税负不降反增,但总的来看,“营改增”交出的是一个合格的账本。这也为它在全国铺开创造了条件。
      但是,“营改增”不能只算减税多少的微观账,还应该算一算能否带动稳增长、调结构局面的宏观账。
      此外,“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政策,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但是,随着试点的结束与范围的扩大,收入归属会不会发生变化?地方财政收入会不会受到影响?过去营业税是地方主要税种,“营改增”后,地方应该重点培育哪一类税种,以弥补财政收入可能的减少,以及经济转型支出、民生支出持续增加后带来的压力,需要及时解答。
      不统筹好“营改增”中出现的矛盾,打消其中的种种顾虑,“营改增”就可能囿于有限范围内释放有限红利,而无法起到保持实体经济增长、推动经济转型的真正作用。实际上,做好统筹要求就是在倒逼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实体经济对于“营改增”扩大的要求有多迫切,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就有多迫切。改革的关键点,是能否妥善安排税种的归属,更深入一步看,是能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看,确保“营改增”有计划、按步骤推进,离不开财税体制改革的同步进行。有了顶层设计的底盘,“营改增”才能释放出最大的改革红利。
       
      
  • 访商务部部长:有信心保持内外贸平稳增长 2013-08-02

      今年以来我国内外贸运行态势如何?如何推动全年进出口稳定增长?将采取哪些措施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日前,围绕上述热点话题,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今年以来,我国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总体情况如何?全年走势怎样? 
      答: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变化的国内外环境,商务工作总体平稳,主要表现为:
      国内市场商品价格保持稳定,CPI涨幅缩小。居民消费增速逐月加快,呈现四个“快于”特点。即:乡村消费快于城镇消费;商品消费增长快于餐饮消费;网络消费增长快于实体店消费;非耐用消费品消费快于耐用消费品消费。
      外贸进出口在加快结构调整的同时,总体有所增长,增速快于GDP增速。上半年我国进出口总值扣除汇率因素同比增长8.6%,超过GDP增速。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一季度中国出口额占全球贸易的份额达11.3%,比去年同期提升1.8个百分点。
      在稳增长的同时,我国外贸“转方式、调结构”取得积极进展,如中西部地区占全国出口总额比重已上升至15%左右,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占出口比重分别提高到57.8%和30.5%。
      利用外资稳中有升。今年上半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连续5个单月保持正增长;上半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在利用外资总额中的比重升至近50%。
      对外投资增长强劲。上半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456亿美元,同比增长28.7%。对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投资增势都很强劲。
      国际经贸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与冰岛、瑞士签署高水平的自贸协定;推动中国光伏贸易摩擦得到妥善解决。
      从当前形势看,尽管接下来几个月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仍然不小,但我们有信心完成全年外贸发展目标,保持国内消费稳定增长。与此同时,预计利用外资规模有望略高于去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将继续快速增长。
         
      问: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商务部将如何落实? 
      答: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分解这些措施,转化成可操作的具体政策,更快地惠及企业,努力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具体包括:整顿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为企业减负;提倡简化通关模式,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分步推广“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外贸企业的通关效率;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如增加担保等金融服务,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便利;金融机构扩大对出口产品和设备保险的覆盖面,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为企业出口创造更好的、更安全的环境。
      此外,商务部还将积极支持当前出现的一些新的具有潜力的贸易方式和新型服务,比如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产品质量档次,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开拓新兴市场;扩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增加能源资源、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国内有需求的消费品进口;支持服务外包发展,完善服务贸易示范载体和交易平台建设。
      问:贸易摩擦形势严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上半年外贸增长,日前中欧双方就光伏贸易达成价格承诺协议,您如何评价这一成果? 
      答: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今年上半年,共有15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39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金额20.9亿美元。此外,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337调查10起,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光伏产品对中方而言,不是一个普通产品,具有特殊性。其出口金额巨大,2010和2011年我光伏产品对欧出口额均超过200亿美元。中欧在光伏行业上下游合作和融合度很高,光伏产品还涉及人类共同关注的气候变化和新能源问题。因此,中方为找到妥善解决办法付出了艰苦努力。
      目前,中国贸易规模已居世界第二位,出现贸易摩擦是正常的,应理性看待,妥善处理。中欧光伏产品贸易摩擦的解决,使中国光伏产品在欧盟市场保持一定的份额,将有助于维持开放、合作、稳定的中欧经贸关系,有助于中国外贸和相关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从而也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同时,这也为全球主要贸易伙伴之间妥善解决贸易摩擦、谋求合作共赢,创立了一个范例。
      问:下半年,商务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搞活流通、扩大消费? 
      答:下半年国内消费市场将呈现一些亮点:从商品消费来看,新型电子产品、节能型和智能型家电、汽车、家具建材等将成为增长点。从服务消费来看,休闲旅游、文娱健身、网络服务消费、家政服务将成为发展亮点。从消费模式来看,网络购物、信用消费、汽车租赁将成为增长点。
      围绕这些亮点,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具体措施。包括研究如何通过贷款贴息、专项补贴、土地出让等支持加快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大型物流配送中心等具有公益性质的流通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信用消费进行贴息支持,充分发挥消费金融公司的作用,带动家电、家居、汽车等耐用品消费。
       
      
  •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将开放市场和调结构有机结合 2013-08-0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是解决我国公共服务薄弱问题,是进行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进一步放开市场,让社会各方公平参与的发展之机。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服务一直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一些领域的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譬如教育资源不平等、城乡医疗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新一届政府提出,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凡是社会能办好的,尽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采取这样的形式,既能加快解决公共服务产品短缺问题,又能形成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
      对政府而言,从“大包大揽”,到“分工精细”,打开购买公共服务之路,既推进了“简政放权”,也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满足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对社会力量和企业而言,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准入的开放,为社会资本开辟更大的投资空间,这对促进公平竞争,提升投资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着不言而喻的显著意义。
      对老百姓而言,作为公共服务产品的消费者,其权益应得到有效保障。从“政府配餐”到“百姓点餐”的转变,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改善了民生福利,使得老百姓获得切身的实惠。
      所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是一项令各方获益,“惠而不费”的工程。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为满足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主体的需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必将刺激有效需求,促进就业,让社会领域既有事业也有产业,使得服务业的发展达到“质”“量”兼备,改变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当然,需引起重视的是,在购买公共服务的执行方面,政府一定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保证信息透明,并接受群众监督,让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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