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综合〔2021〕1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602号),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现将《天津市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具体举措》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推动落实。
2021年6月23日
津发改综合〔2021〕1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602号),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现将《天津市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具体举措》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推动落实。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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