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民营经济“19条”),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办法》(津发改规〔2019〕3号)以及《申报指南》,对2019年以来在津新投资注册或整体迁入的民营企业总部进行认定奖励。
对2020年度相关区申报项目,经部门联审、现场查勘、信用评估、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现对拟认定奖励民营企业总部进行公示,共3家企业:
1.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吉旗物联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奖励资金标准及来源依相关政策执行。公示期自2021年9月7日至9月15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书面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2021年9月7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处 宫英方
联系电话/传真:23142313